第1个回答 2019-01-23
既然属于工伤且鉴定为十级伤残,就应该享受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公司说休息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算,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至于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可参阅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有权要求公司按规定办理。
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23
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福利待遇不变,按照基本工资发放显然是不合理的。
工伤的医疗费、护理费是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的。
工伤的护理费是有的,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护理人员的收入支付护理费,如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地区平均工资支付,如果做了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要根据个人的年龄、户口所在地、经济收入等计算。
第3个回答 2019-02-05
十级伤残的可得到下列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四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一个月。
第4个回答 2019-01-31
肯定不合理。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按照职工在此单位工作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