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户口迁到居委会集体户口需要办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集体户口迁入流程之前我看人家办理过。不算难,就是要多跑几趟!

第一步,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出申请。

第三步,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四步,把户籍证明和相关资料带上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

第五步,等户政科签发的准迁证。

第六步,再带上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迁出手续并开迁移书。

第七步,就带上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13
想把户口迁到居委会集体户口,需要手续如下:
1、持现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员工证明、单位准入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2、持现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员工证明、单位准入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和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3、持现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员工证明、单位准入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重新办理身份证。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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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0-07
  把户口迁到居委会集体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个回答  2016-10-04
你是迁往厦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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