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02
工伤认定如果是单位申请的,认定书一般直接给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工伤待遇给劳动者补偿.如果还要鉴定伤残,在认定了工伤的情况下,应当是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针对于人身损害方面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3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因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义务将工伤认定决定分别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若你没有写委托书叫单位代办你的工伤事宜,你可以要求劳动部门直接给你一份决定书(或由劳动部门协调单位给你);若你写了委托书,那就另当别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因此,工伤职工同样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尽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中一般都有用人单位的意见栏,但单位盖章不是必需的,但工伤认定决定书是鉴定必需提供的材料之一。
建议你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机构从存档的文件中复印一份决定书(加盖复印章)。祝顺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