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错案应该怎么追责,法院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在现实生活中,在很多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法院还是有可能会判错案的,那么,如果法院判错案的话,应该如何赔偿?

事实上,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造成错案应该对受损害的公民进行赔偿。说到这里,很多人会有疑问,那就是具体的赔偿金额是多少?有何依据?

其实,《国家赔偿法》中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所以,当事人如果真的遇到不公平审判的情况,都可以进行投诉或者再审申请的。如果经监察机关调查,证明确有法官违法判案的事实,那么可以对法官进行纪律处分,严重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05

在这个社会,法律和法院就是公正执法代表,但是没有十全十美,不可避免情况是,法院也有可能会判错案件,那么对当事人来说是比较痛苦,对当事人精神和以后生活也会不可避免产生比较大影响,甚至是以后一辈子转折。所以如果发现法院判错案,那么也是可以进行追责,并不是像过去那样简单审过就算了。

我国有关法律中规定错判案包括:

一、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自己私下办理当事人案件或者与内部和外部人员互相勾结一起制造假案的;销毁丢弃、违法篡改、故意隐藏、伪造证据或者指示协助他人作伪证,前面的一系列行为导致最后裁判发生错误的;

二、自己私下制作诉讼、执行文书的,或者在制作诉讼文书时,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因重大工作过失导致诉讼文书主文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时存在故意隐瞒案件中的主要证据和案件中发生重要情节,又或者是向法庭提供是虚假的证明材料,从而导致了裁判错误;

三、在审判中故意违反香瓜法律规定,有些情况下并不适用减刑、假释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却被判定能够减刑、假释;故意违反法律规定为了保护财产、执行法庭上的各类措施或者要强制执行一些措施,以及在执行这些措施的时候给案件当事人或者案件之外的其他人造成了人身、财产伤害和损失,或者其他不可设想的后果;还存在其他一些情况,比如故意不按照事实情况,导致法院在进行判决和执行时发生重大错误且并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这些情况都会被审判委员确认定为错案。

法院错判如何追责:

1、如果你在一审中就认为法院判错了,那么就可以直接上诉;

2、如果到了终审阶段那么也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在重新审理这个案件;

3、如果事实证明法院确是判错案,在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中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侵害和损失,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8-05
法院判错案要给当事人平反,要按照相关规定给当事人相应的经济补偿,使当事人恢复自由。
第3个回答  2020-08-05
赔偿一定的损失费首先是一定要的,这是物质上的。并且要对他们寄予诚挚的歉意,这是精神上的。
第4个回答  2021-02-03
你好律师,请教一下、我有一个案子有几年了,还没处理下来、是老房子拆迁、父母去世了还留了(公正书)跟我、老房子有55个平方被政府拆迁、赔了一套住房127.5,一间门市36.52平方。我没在家被我姐领走了、在法院打官司、法官就判55个平方跟我、剩下的不予分割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