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立了遗嘱,把自己应得那份给了 儿子但是儿子先死于奶奶 ,请问孙子有没有权力继承奶奶给爸爸那份遗嘱

问了10律师6个说可以 ,4个说不可以。
打徐涛法律热线也说可以。
但是有一位律师说,继承人先死于被继承人之前是不生效的 按法定分配。
奶奶有100万,有五个子女
奶奶,和爷爷共同的100万,但是爷爷很早就去世了,奶奶要把自己应得的那份立了遗嘱给儿子。儿子先死于奶奶,请问孙子有没有继续,继承奶奶立的遗嘱。

我绕明白了 ,也就是说 遗嘱继承人死于 ,被继承人之前 ,但是被继承人随后也去世了 问遗嘱继承人的子女 有 没有 权力继续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1、儿子先于奶奶死的,你奶奶所立的遗嘱不生效,就遗嘱部分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依据为继承法第27条第三项(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

2、10个律师说的都对,只是他们所说的角度不同。
说可以的,应指在法定继承的过程中因儿子先死,则孙子可以在其父亲法定继承的份额内继承,学名应叫代位继承。(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说不可以的,应指孙子不能依其奶奶所立的遗嘱继承其奶奶在遗嘱中留给父亲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不知道懂了没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9-02
看来,从你的比例数可以得知,中国至少有60%的律师是不合格的。
针对你的案件,分析如下:

首先: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因此,你奶奶选定的遗嘱继承人是有特定对象的,即她的儿子。
依据《继承法》第27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由此可见,遗嘱继承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而是适用法定继承。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依据上述三条法律规定,你问的这个问题答案如下: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子女继承,即五个子女继承,如果奶奶没有另立遗嘱,那么五个子女平分,由于儿子先于奶奶死亡,则由儿子的儿子即奶奶的孙子继承其法定继承的份额,也就是奶奶遗产的五分之一。

分析完了,是否看明白了?如果不明白,可以在线咨询。
第2个回答  2010-09-02
孙子不能继承奶奶的遗嘱,只能代为继承父亲法定继承的那一部分,既然奶奶在世又愿意让孙子继承,改遗嘱就可以了,何必这么麻烦
第3个回答  2010-09-02
其实奶奶只是有50万可以用来继承。爷爷的没有50万按照法定分配。
另外,孙子不能继承奶奶的全部财产,可以代父继承属于父亲的那份。如楼上所说,奶奶还在世就改遗嘱或者在自己去世前就将财产给孙子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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