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过人家同意偷偷翻人家东西的行为叫什么行为

如题所述

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 第140条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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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0
侵犯个人隐私,
1,轻度,叫不道德,修养不够好
2,重度,属于违法行为
第2个回答  2017-05-10
如果没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话 不构成犯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5-10
是不是妈妈翻看你的《恋爱日记》了?下次藏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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