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用心单位无异议,都认。仲裁结果确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又不服,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开廷时用人单位承认劳动关系。仲裁结果确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反悔起诉至法院(至使我的工伤认定“中止”)。但现在距用人单位在法院交钱的日子已过了40天。我任何法院的通知也没接到,我怀疑用人单位和法院串通好了在拖这件事。难首这法院对这起就没有期限吗?就得无休止的等下去吗?我该怎么办?法院的立案厅可以查询吗?好心人指点一二。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服可以再起诉至法院,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到时候会通知你,你可以去单位起诉的法院立案庭询问,问问案件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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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7
案件到法院审理阶段一般都会慢一些,一两个月都很正常
应该不会有什么法院勾结,因为我就是法院的
如果有人搞勾结的事,也是在判决书上做手脚,不可能在程序上做
你可以主动联系法院的立案庭
有没有可能是:是不是法院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传票之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7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10-09-07
法院有审限,如果你的案件是简易程序,那么一般自案件在法院立案开始的三个月内法院需出具判决书,你可以电话给跟办的书记员或者法院咨询和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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