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信托基金如何成立

我看到关于家庭信托基金的介绍,但是网上的资料都不健全。所以想咨询一下专家。
1,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只部分网站说过是5000万可以建立。但是大多都没有关于这个的介绍。是不是国内还没有
2,成立后是否可以像欧美国家一样,设立权限。比如孩子未成年,每年可以支取多少或是利润的百分比。或是固定给孩子的或者受益人每月固定打入金额。孩子在成家后可以支配本金的多少比例。之类的这种门限设置。
3,成立这后受益人是家庭的人。如果孩子结婚后,他的配偶是否自然变成受益人。如果追加受益人的条件是什么。
4,成立家庭信托基金后,可以归避类似于遗产税之类哪些风险
5,是否有足够政策,机构或者相关的监督机制。来确保信托管理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章的规定:信托的设立

一、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二、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三、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扩展资料: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这方面国内还处于萌芽期,才处于刚刚发展的阶段,目前已经知道的只有2个:
第一个家庭信托计划是平安信托推出的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完全资金信托。该信托起步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期为50年。

招商银行从2013年5月份推出首个家族信托计划。截至7月份,招商银行的家族信托签约客户已有10个家庭,均为金融资产1亿元人民币、总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客户。
不过从国外的实际操作上来看,这类信托的可操作空间很大(有点参考单一类信托了),也就是说无论是整体信托的兑付,或者收益分配很大程度上都是取决于投资者和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之间的约定,因此你的问题2和问题3不好给个笼统的解释,不同的家庭不同的情况肯定不一样的。

家族信托在国外确实有避税的作用,因为国外的遗产税的税率非常高,但是国内现在并没有开征遗产税,因此国内的家族信托更多还是财富传承和延续的意味。
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机构或者法规来监督,更多还是把它当做信托或者当做银行的理财来进行管理吧追问

如果按你这么说,看来国内的家庭信托的可操作性并不是特别高。其实我想的也就是传承为主。孩子现在比较小他未必将来会想接受我的产业继续下去,然后就算想也未必就一定能成功。而且还会涉及到我死以后的财产分割等问题。而且未必我的产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只是想给他们的将来留下一个保障。非常感谢

追答

再多啰嗦两句,其实这个操作性还是很高的,毕竟财富传承对于富人阶层这是个永恒的话题,尤其是未来改革开放那代下海经商的人淡出的日子也即将到来,他们的财富传承的黄金期也来临了,只是目前这块业务发展的不多,但是市场空间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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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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