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跟老板争取工伤赔偿费

我二弟在重庆四川路桥公司开车,后来他叫我三弟也到这家公司做修车工。2010年9月6日,我三弟在给一个车轮胎打气的时候,轮胎爆炸,造成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到现在20多天,所有医疗费均由公司支付,目前已折线,快出院了,伤残鉴定还没有做。
住院期间,二弟、三弟的工资,公司照数计发。
我们应该怎样向老板要求补偿费呢?补偿费应该包含哪些?怎样和老板协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要多少补偿费合适?
如果协商不下,收集哪些材料才对我们有利些呢?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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