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证人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9
问题一:请问证人是唯一的吗?如果办案人员做了指证人是不是就不能经办这个案件了?如果是的话有哪条法律依据的? 第一,对您提出的证人唯一是什么意思,法律上没有这个说法。
第二,办案人员如果做了指证人是不能再参与案件过程中的侦查(看具体情况)、检验、审理等。
一、回避的适用人员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人员在回避的适用人员中列入“检察人员”的范围,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其回避问题,但在执行《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规定时,他们列入“侦查人员”的范围。    2.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包括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中被指派或者聘请参加诉讼的这类人员”中。
3.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4.基于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因此,证人即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作证。
我国回避适用的人员范围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我国回避的适用范围不仅针对法官,对各个诉讼阶段处理案件的公安、检察人员都存在回避问题;二是我国回避的适用范围不仅仅指具体承办案件的人员,一切对案件的处理有决定权的人都存在回避问题。
二、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其中,“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就审判人员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对回避适用人员作了进一步的扩大解释,规定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审判人员都应当回避。
2.本人或者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工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就审判人员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审判人员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即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注意:“其他关系”的存在或出现,只有达到了“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时,才构成回避的理由。
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1款)。为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条)。

问题二:通常指证犯人的哪个指证人是什么下场 可以保留自己的隐私``不让别人知道的。要求警察保密。

问题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什么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事实啊 ! 就是你知道啥说啥

问题四:什么人不具有证人资格 (一)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三)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海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问题五:什么是适格证人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证人资格(petence of witness)的指称颇为混乱,诸如“证人能力”、“证人范围”、“证人条件”等等,虽不尽确切,但表达的意思大致相同,即指在诉讼案件中能够成为证人所需具备的要求和条件。证人资格与证人概念不同:证人概念回答的是什么样的人是证人的问题,是对证人内涵的界定,往往以积极条件规定之;而证人资格回答的是一个潜在的证人能否有资格提供证言的问题,是从外延上对证人概念进行的限定,这种限定往往以消极条件规定之。广义地说,证人资格是由证人所具有的事实条件、生理条件和法律条件决定的。事实条件是指证人以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地、实际地感知待证案件事实;生理条件是指证人具备辨别是非、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生理能力;法律条件是指证人具备认识并且承担作证的法律后果的能力。①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如果证人概念等同于公民概念的话,证人资格实际上就是公民的权利能力。也就是说,证人资格是一名证人作为“证人”这种法律身份所应具备的起码要求,是证人进入诉讼程序的“准入”条件。
证人资格的宽严限制因各国刑事诉讼政策而异。笔者发现,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对于证人资格的一个总的趋势是限制越来越少。英国和美国普通法上曾对证人资格作出苛刻的限制。十六、七世纪时,“举凡有色人种、当事人亲属、破产人、利害关系人、犯罪人、精神障碍人、儿童、无宗教信仰人,均排除其为证人”。这样的规定与早期社会人格不平等是有很大关系的,而且“此种严厉之证人适格法则,使得审判上可用之证据大为减少,因而影响司法职务之执行。”①因此这种规定一直招致有识之士的反对,贝卡利亚就曾在其传世之作《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针锋相对地指出:“一切有理智的人,也就是说,自己的思想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其感觉同其他人相一致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年龄、宗教、利害关系等因素相继与证人资格分离,苛刻的限制逐渐被削减,现在各国基本上都倾向于不对证人资格作出限制,原则上任何人都有出庭作证的资格。例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601条规定:“每个人都具有作为证人的适格性,但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所有人均具有作证的能力。”
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43条也规定:“法院,除本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可以将任何人作为证人进行询问。”从这些国家的立法情况来看,现代诉讼制度对证人资格的规定皆采取了宽泛的态度。在他们看来,证人资格只是法院赋予证人身份适格性的假定(presumption
of
petence),“一般而言,所有的人都被假设为具有适格性的证人,因而可以被传唤提供证言。”③至于证人的年龄、智力、身体状况等因素,则留待法官在庭审中进行判断。也就是说,过去影响证人资格的这些因素,现在被认为是影响证言可信性的因素――这是一个悄悄进行的重大革命。从现代证据法学的角度看,证人资格是属于证据能力的问题,而证言可信性则属于证明力的问题,两者确实不能混为一谈。证人资格规则的逻辑是,假定每一个证人都有作证资格,除非不符合法律对证人资格的限定要求,但是众所周知,这种限定现在越来越少了。放宽证据能力的限制,无疑是为促进更多的证据进入审判的视野。总的说来,证人资格的实质内容发展到今天,只剩下对证人能力方面最基本的要求,即拥有感知、记忆、表达以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感知、记忆、表达是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对于证人陈述必不可少;对辨别是非的能力的正确解释实际上是要求证人能区别事实和幻想(distinguish
between fact and
fiction......>>

问题六:如果指证人出庭作证,是不是可以不被判缓刑 你好。请你说清指证人证明什么?还有,你问的谁不会被判刑?

问题七:被指证人无罪释放,指证人负法律责任么? 情节不恶劣就没事,不过别人出来要打你这是肯定的,毕竟这梁子已经挑起来了

问题八:指证有人几天前赌博指证人也参与怎么处理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立功表现的,在上述量罚幅度基础上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问题九:污点证人是什么意思? 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盯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

问题十:只有指证人没有毒品现场算贩毒吗 有其他证据就可以了,刑侦嘛,侥幸逃避需要付出代价和接受惩罚的,为个人行为负责就好了,害人害己都上

指证是什么意思?
指证,简单来说指的是对某个人或事物提出指控或指认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指证往往与罪行有关,是对某人犯罪行为的控诉和证明。指证可以是明证、证人证言、物证等多种形式,旨在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在司法和法律领域中,指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不仅体现了司法公正性,更是一种保护人权的重要手段。指...

指证人是什么意思
①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如果证人概念等同于公民概念的话,证人资格实际上就是公民的权利能力。也就是说,证人资格是一名证人作为“证人”这种法律身份所应具备的起码要求,是证人进入诉讼程序的“准入”条件。 证人资格的宽严限制因各国刑事诉讼政策而异。笔者发现,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对于证人资格的一个...

证人指的是什么
就是能证明这件事的人、能给你作证的人。但是不能是和你关系密切的人,这种证人一般不算,因为有可能会包庇你的嫌疑。

证人是什么意思
证人的意思 证人是指在司法或法律程序中,能够提供关于某一事实或事件的直接或间接知识或经验的人。详细解释如下:1. 证人的基本定义 在法律领域,证人是关键的角色。他们不是当事人或涉案人员,但拥有关于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证人提供的证言是基于他们的感知、观察或经验,这些信息有助于法庭了解案件的...

法律上指证是什么意思
让嫌疑人指出原告或者证人的证言是否符合事实,以证明自己的清白的意思。这涉及到法庭审判上一个叫做“无罪推定”的原则,就是嫌疑人在被判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没有证据多人指证成立吗?多人口供指证,事实清楚,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可以定罪处罚。但是,如果需要书证、物证证明的,不能仅凭证言定罪。法...

见证 是什么意思?
见证[jiàn zhèng]意思:指证人或证物。一、见证基本释义:指证人或证物。二、见证引证解释:亲眼目睹可以作证。亦指见证人。郭小川《长江组歌》:“你是历史的见证,你有严明的赏罚。”三、见证用法示例:1、全世界的人民共同见证了北京奥运会的成功。2、这座古老的寺院见证了数代王朝的兴衰。

证人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网友咨询:证人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欧俊律师解答:证人是知道案件情况、依照法律规定负有作证义务的公民。证人的条件有:1、了解部分或全部情况。知道案件是指证人直接用眼睛、耳朵、鼻子和舌头等感觉器官感知案件的人。

我是证人是什么意思?
“我是证人”是指一个人在法律案件中出庭作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真实证据的意思。法庭需要证人来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判断案件的真实情况和证据是否充分。如果一个人收到法庭传票,并被要求作证,那么他就是一个证人。在一起案件中,证人的意义非常重要,他们可以提供一些关键证据,支持控辩双方的主张。因此...

证人是哪些人
证人是在诉讼或调查过程中,能提供关于案件事实或情况见证的人。详细解释如下:1. 定义与角色:证人是指在某些法律诉讼或案件调查中,亲自感知或见证了某一事件经过的人。他们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构提供其所了解的证据,以协助解决争议或确定事实。2. 资格条件:证人必须是成年人或者达到法定年龄,具备正常...

八大证据种类
刑事案件证据的八个种类,分别是:(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二)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四)被害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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