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停止立案?

前天(9月28日)因为一起债务纠纷到**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人员说现在要做年底结案。不给立案了,要等到11月份才行。 为什么要一个月以后才行呢? 有什么文件规定法院可以延后立案呢? 请高人指点!(他们是想难为你然后收取贿赂呢还是想隐瞒处理案件的数据提高业绩) 最主要的是我现在该怎么办? 等.....?

  法律没有规定,但法院内部进行年底进行结案清理,这是全国法院普遍情况,正常的,不是不公正现象。

  一,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三、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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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30
在这种状况下,依据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

十四、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科学的司法统计指标评价体系。人民法院不得因为提高结案率而在年底拒收当事人申请立案的请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得延期立案。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因此拒收案件或延期立案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反映,上级人民法院应当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在辖区内应予通报批评。对于为提高结案率而动员当事人撤诉、擅自中止案件诉讼、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反映,上级人民法院应当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在辖区内应予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至于,法院工作人员是否有其他私人目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工作人员所说因为年底结案忙不给立案的说法,很明显不合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9
法律没有规定,但法院内部进行年底进行结案清理,这是全国法院普遍情况,正常的,不是不公正现象。希望你能理解法院的工作,现在的法官审理案件的压力很大,但与这个因素无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30
没有,但是现在就不给立案了与理不通,你可以向院长投诉,人家一般不给立案做年底结案至少要到十一十二月啊,现在离年底还早吧,至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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