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下是不是.全文很长的,有正文20篇.
《狼王梦》
正文 1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它从中午起就卧在这里了,一动不动地等了好几个小时,巴望能有只黄麂或山羊什么的来臭水塘饮盐碱水,这样它就可以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了。它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有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它的狼爪的。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所以它叫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此时,它苗条的身材却变得臃肿,腹部圆鼓鼓,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它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
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突然,前面那片灌木林无风自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心头一喜,以为是终于把猎物等来了呢,刚把狼的神经绷紧,仔细一看,灌木林里并没有闪现出黄麂或岩羊的身影,而是一条响尾蛇,正衔着一只翠金鸟在爬行。
狼是很讨厌毒蛇的,假如不说是怕的话。
紫岚相当失望。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紫岗还是头一次怀孕,它像包括人类在内的大自然里所有的雌性动物一样,当小宝贝在自己的体内淘气地踢蹬蠕动时,它体会到了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感和神秘感,同时也为还没出世的小宝贝未来的命运深深地担忧。它忧虑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忧虑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奶水把宝贝哺育得健壮;忧虑宝贝是否能避免诸如猎人、虎豹、野猪和金雕这类天敌的袭击。狼虽然是尕玛尔草原的精英,是森林里的强者,一生都在从事血腥的杀戮,但在狼牙还没有长齐狼爪还很稚嫩的童年时期,还是极易成为其它食肉类动物捕杀的目标的。
对紫岚来说,小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自己是无能为力的,狼毕竟是狼,没有人类那套科学的完善的接生办法,它只能靠命运。对宝贝在童年时期是否能避免天敌的袭击,也是一半靠命运安排一半靠自己的严密防范,这个问题似乎还挺遥远,不用太着急考虑。眼下当务之急的问题,就是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小宝贝。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就必须先使自己有足够的食物。
想到食物,它肚子又开始辘辘叫唤起来。今天早晨吃了一只半大的松鸡,早就消化干净了,自从怀孕以来,它的食量大得惊人,老觉得吃不饱,老有一种饥饿的感觉。这段时间它的运气实在太坏,一直没抓获过岩羊、黄麂、马鹿这样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辛苦一整天只逮着一只豪猪或一只草兔,勉强能糊口;有时更糟,在臭水塘边潜伏到天黑仍一无所获,饿极了只好用爪子掘老鼠洞捉老鼠充饥。
狼不是猫,很不欣赏老鼠肉那股怪味。
紫岚知道,潜伏捕食完全是在碰运气。一般来说,狼是不屑于这种守株待兔式的愚蠢捕食方式的。应该到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去主动出击,那里有成群的岩羊、马鹿和羚牛,但要在平坦的没有任何遮蔽的草原上追逐这些家伙谈何容易啊。凡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防卫和逃生的本领,譬如岩羊,虽说是食草类动物,生性怯懦,不会反抗,却谨慎机警,奔跑速度并不亚于狼。即使一匹健壮的公狼要捕捉一头成年岩羊都有一定难度,何况它紫岚正在怀孕并快临产了。它到草原上去试过几次,却一败涂地,连羊毛都没叼着一根。没办法,它肚子里的狼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也影响了它的扑咬格斗。有一次在草原上追逐一群羚牛,羚牛没追上,却撞上一头饥饿的金钱豹,那头和它同样凶残的食肉兽见它腆着肚子行动笨拙,竟朝它扑来,要不是它急中生智挤进一条狭窄的石缝,它连同肚子里的宝贝早变成豹子的粪便被排泄掉了。假如它紫岚现在有个帮手,有个伙伴,情况就会大大改观,不但不用惧怕金钱豹,还能到尕玛尔草原随心所欲地去追逐岩羊和麋鹿。想到这里,紫岚又开始思念大公狼黑桑。多么理想的伴侣啊,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它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它肚子里快要出世的狼崽,就是黑桑留下的狼种,回想起和黑桑相亲相爱的日子,生活变得多么甜蜜,时光变得多么短促,就连在饥饿时和黑桑争抢一只草兔,也似乎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不,那时候它们很少去光顾兔子,它们喜欢到草原去捕食正怀着崽的雌麋鹿,肚子里那团还没成形的肉块具有一种别致的风味。它们只要发现了目标,就极少落空,它和黑桑之间配合得非常默契,根本不用事先商量追捕方案,也不用临时用狼嚎联络,只须耸动狼耳,或摇晃狼尾,轻轻示意一下,双方就都能心领神会,或左右包抄,或前后夹击,或声东击西,或在一个草丛里设伏一个虚张声势地把猎物驱赶过来。
唉,紫岚忧伤地叹了口气,要是黑桑还在着就好了。黑桑很会体贴它,在它即将分娩的关键时刻,肯定会忠实地伴随在它身边,在它烦恼时,用粗糙的狼舌舔它的脊背,在它饥饿时,为它到草原寻觅食物。黑桑不但能消除它那种可怕的孤独感,还能替它分忧解愁,在它产下狼崽后,履行父亲的责任,和它一起保护和抚养孩子,日子一定过得既安宁又逍遥。但是,这一切都是梦想。黑桑死了。黑桑的尸体恐怕早已被秃鹫啄食掉了,也有可能是被红头蚂蚁啃干净了。它还记得黑桑遇难的地方,那是一个名叫鬼谷的山洼,满地都是狰狞的石头,还有几丛稀疏的骆驼草,很像一片恐怖的坟场。
没有黑桑伴随保护,紫岚不敢到草原去奔波觅食。它快临产了,气虚体弱,害怕累着了会发生早产难产等意外。
天渐渐地黑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原都变得轮廓模糊,最后被漆黑的夜吞噬了,只有身背后那座雪峰在深蓝色的夜空中散发着白皑皑的光亮。紫岚满腔的希望终于彻底冷却。凭经验它晓得,天一黑胆小的食草类动物就再也不敢光顾臭水塘了。唉,看来,今夜又要瘪着肚皮忍着饥饿度过了。
它叹了一口气,拖着疲沓的身子,悻悻地离开臭水塘,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
石洞坐落在日曲卡雪山的山脚,石洞口小腹大,洞口被茂密的藤萝遮挡着,显得十分隐蔽,是狼的理想的居所。紫岚在洞里躺了许久,也无法入睡。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
要是仅仅为了自己的口腹,它紫岚也许还能忍受,但它现在肚子里有了小狼崽,作为母狼,它无法忍受小宝贝跟着自己倒霉,和自己一起挨饿。小狼崽在它肚子里一阵阵躁动,像在抗议这难忍的饥饿。它心疼极了,难受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胸前的**,既不结实也不丰满,因消瘦和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干瘪。对哺乳类动物来说,**是生命的泉。它自然希望自己那些生命的泉能源源不断分泌喷涌出芬芳的乳汁,把自己的宝贝哺养得健康而强壮。它内心深处还有个野心,让自己生下的狼崽中有一个将来能当上地位显赫的狼王。这个野心是那么强烈那么明亮,生活道路上的任何坎坷和波折都无法使这个野心泯灭的。因为说到底,这个野心是大公狼黑桑未竟的遗志。
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自己想当狼王。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觊觎狼王宝座的。所不同的是,黑桑比其它成年公狼想得更苦,心情更迫切。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时间,黑桑经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些。它紫岚十分欣赏黑桑的胆魄和毅力,也许是出于一种刻骨的爱,它觉得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该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洛戛,虽然也凶悍无比,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魄上和黑桑不差上下,但黑桑智慧出众,头脑比洛戛灵活多了;真正的强者应当是体力和智慧的高度统一。洛戛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觅食,会莫名其妙地命令狼群齐声嚎叫,强劲的朔风把狼的嚎叫声传飘很远很远,等于是在给猎物报警,再迟钝的岩羊也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戛竟然还愚蠢到在大白天去进攻一个猎人的营地,等于是飞蛾扑火,白白断送了好几匹大公狼的性命……要是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的。紫岚觉得洛戛的王位由黑桑来取而代之是上顺天理下顺狼心的大好事。它理所当然是黑桑信得过的同盟者,自始自终参与了黑桑的篡位密谋。它们已在暗地里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它紫岚假装被霹雳震得心惊胆颤,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它;就在洛戛心神缱绻注意力被完全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雨声和雷声的掩护,在黑夜里绕到洛戛的身背后,冷不防就一口咬断洛戛的右后腿。就算洛戛的忠实伙伴这时听到动静跳出来想反扑,也已经迟了,一匹跛脚狼是无法在狼王的位置上站稳脚跟的。这主意真是妙绝了,设计缜密,堪称天衣无缝,几乎没有失败的可能。就在它和黑桑准备将这篡位阴谋着手实施时,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地里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它紫岚记得非常清楚,当那头可恶的野猪终于被狼群撕成碎片,它奔到黑桑跟前,黑桑四爪朝天地仰躺在被狼血染成污黑的石头上,身体已经僵冷了,但两只狼眼还圆睁着,瞳仁里闪射出野狼才具有的深邃的光,凝视着苍白的天空,凝视着冬天冰凉的太阳。狼群里没有谁知道黑桑为什么死不瞑目,只有它紫岚能理解。黑桑是因为壮志未酬,两年的心血顿成泡影,所以才死不瞑目的。黑桑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里所体验到的,绝不会是狼血快要流干的痛苦,也不会是即将告别世界的叹息,而一定是再也无法和它紫岚一起去实现朝思暮想要当上狼王的野心的巨大遗恨!这遗恨随着生命的逐渐冷却而永远凝固在黑桑的眼里了。
它紫岚久久地站在黑桑的尸体前,突然,它感觉到了一种和死者之间神秘的交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把黑桑身上的精华撷取出来,又移植到它心田,就像埋进去了一粒籽种。黑桑在冥冥之中乞求它嘱托它,要它用生命去浇灌这粒籽种,催其发芽开花结果。
是的,黑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永远消失了,但它为它留下了肚子里这些狼种。应该这么说,黑桑的血脉在它紫岚母性的保护下将获得再生和延续。自然,黑桑的野心和理想也将得到继承。
紫岚很明白,在狼群社会里,既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斗才能争夺到狼王位置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要做到这一点,除开严格的培养的训练外,儿时的营养也是个关键。从小忍饥挨饿的狼崽,是不可能长得特别健壮的。
紫岚凭着动物的本能,感觉到自己离分娩不远了。也许是明天下午,最迟是后天,小宝贝就要出世。它不能用干瘪的**迎接小宝贝的降临。但要使**丰满,要使乳汁喷涌,必须要有充足的食物。尤其是分娩的第一周里,假如还是用老鼠充饥,哺育出来的狼崽很有可能会长得像老鼠那样瘦弱,那样委琐。狼群中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形,母狼因为没奶哺养幼狼,结果幼狼活活饿死了。
紫岚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能逮到一头活马鹿。它想痛饮一顿咸腥的滚烫的鹿血,这样它的**就会丰满起来;它希望能饱啖一顿鲜嫩可口的鹿肉,这样它就能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分娩出来了。可是,到哪儿去弄到马鹿呢?
蓦然,紫岚脑子里跳出一个奇妙的主意来。在离石洞不太远的名叫郎帕的寨子前,有一个养鹿场,里面有一大群活蹦乱跳的马鹿。它被自己大胆的念头所激动,站起来,蹿出石洞,登上石洞背后那座山岗。登高望远,大地漆黑一团,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豢养的鹿群所在地。它心里涌起一阵冲动,很想立即跑到养鹿场去显显身手。这时,一阵凉爽的晚风迎面吹来,紫岚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心里刚刚升起的冒险的热情直线降温。不错,养鹿场上有一大群膘肥体壮的马鹿,而且被栅栏围困在一个范围极其有限的空间里,很容易捕捉,但那儿有持枪的猎人严密看守着,还有一条非常讨厌的大白狗。那大白狗的嗅觉和听觉都不比狼逊色,还没等你接近栅栏,它就会发出汪汪的报警声,把猎人引来。紫岚想起同伴杰杰和洲洲,就是因为贪图口福,想偷窃养鹿场里的鹿,结果杰杰被猎枪击碎了脑壳,洲洲被铅弹洞穿了肚皮,白花花的狼的脑浆和红艳艳的狼的肚肠流了一地。可以这么说,养鹿场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因此尽管狼们都对那些养得油光水滑的马鹿馋得直流口水,也很少有谁敢去冒风险的。唉,算了吧,还是忍着点,用老鼠充饥吧,紫岚垂头丧气地想。
可是,一种要把自己后代哺养得更强壮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被饥饿感煽起来的无法抑制的**,强烈地诱惑着紫岚的灵魂。猎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大白狗也不是万能的,它想,猎人和大白狗都在明处,它在暗处,这便于偷袭;今夜没有月亮,连星星都躲藏起来了,风又刮得紧,夜黑好隐蔽,风紧好躲藏,气候对它十分有利;它生性谨慎,不像杰杰和洲洲那么鲁莽,它是有可能得手的。
紫岚设想着有利于自己的种种条件,恢复了些信心,又变得跃跃欲试了。真的,现在去偷鹿,总比分娩后被饥饿驱使着去铤而走险要强些;那时候,身体要比现在更加虚弱,行动更加困难,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更加微小。
紫岚到底说服了自己。
它跑下山岗,喝了一通清凉的泉水,收了收腹部,肚子里的宝贝暂时还很安宁,还没出现分娩前的预兆。它扭了扭腰,甩了甩尾,觉得自己还有足够的力气去养鹿场跑一趟。
它离开石洞,潜进黑沉沉的尕玛尔草原。
正文 2
人类毕竟是人类,实在精明,养鹿场东端那间守更的草棚搭得两层楼高,便于观察和瞭望。\\\\守更的猎人在草棚上烧着一堆篝火,怀揣那支让森林和草原上所有的食肉类猛兽都惊心胆颤的猎枪,端坐在篝火边咂着水烟筒。那条大白狗在鹿场的栅栏外来回逡巡。
现在出击无疑是在送死,紫岚躲在离鹿场远远的一丛蒿草的背后,耐心地等待着。夜露打湿了它全身的毛,湿漉漉的,这样也好,它想,可以盖掉些它身上那股刺鼻的狼的气味。
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一粒宝石。终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地打起了瞌睡。那条大白狗也蜷起尾巴,卧在草棚的竹梯子上,把狗头埋进两条前腿之间。大白狗和它的主人辛劳了一夜,都疲倦了;天快亮了,一夜平安,他们都麻痹了。紫岚很兴奋,它在冰凉的露水中泡了整整一夜,要的就是眼前这样的最佳偷袭时机。
它开始行动了。刮的是东风,它绕到养鹿场的西端。那儿不仅僻静,还背风,这样,大白狗的鼻子再灵敏,也休想闻到它的气味了。
栅栏是用碗口粗的栗树桩做成的,有一人多高,相当结实。但对紫岚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狼的跳跃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它不需费多大力气,只消前爪搭在粗糙的栗树皮上,纵身一跃就能越过这道障碍。它唯一担心的是怕引起鹿群骚动,惊醒大白狗和它的主人。马鹿的鼻子和耳朵也是相当灵敏的,而且马鹿生性多疑,极易受惊,稍有动静,便会乱吼乱叫。更叫紫岚踌躇的是,虽然鹿群置身在安全的栅栏之中,虽然有猎人和大白狗严密看守,但养鹿场里的马鹿仍保持着野外生活时夜晚派岗哨的习惯,即整个鹿群酣睡后,始终有一头大公鹿瞪着眼竖着耳警觉地站立着。
对紫岚来说,这实在是很不友好的行为。
看来,只能运用狼的智慧实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里,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全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彻底压盖住了。它还不放心,路过一片羊蹄甲花丛,它又咬下一大束,衔在嘴里,然后,悄无声息地爬到栅栏外,又观察了一番,直到确信放哨的大公鹿、草棚里的猎人和那条大白狗都还被蒙在鼓里,这才以闪电般的速度纵身一跃,跳进一人多高的木栅栏。
紫岚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形,简直像在表演艺术体操,在空中它舒展狼腰,收腹曲腿,像片树叶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它事先已计算好角度,所以一落地便头向着担任岗哨的大公鹿,整个身子都蜷伏在羊蹄甲花束中。然后,凝神屏息,静静地卧着不动。
完全像它预想的那样,在它落地的一瞬间,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就猛一耸琥珀色的鹿角,想引颈吼叫。就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大公鹿犹豫了一下,张开的嘴巴里没叫出声来。
大公鹿在黑暗中朦朦胧胧看见徐徐飘落的是一束洁白的羊蹄甲花,大公鹿嗅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它鹿的优柔寡断的天性影响了它的判断力,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该发出警报还是不该叫唤。它怕把一束飘落的花卉误认为是祸殃会惊扰同伴的好梦,会引起同伴的耻笑。可它鹿的多疑的天性又对突然出现的动静很不放心。于是它的表情和动作都凝固在欲叫不叫的状态中。
这是智慧的较量。
紫岚沉住气,像块僵死的石头一动不动。它的耐心终于奏效了。几分钟后,那头愚蠢的大公鹿相信飞进栅栏的是一束无害的羊蹄甲花,于是,它缓缓地收平鹿角,缩回脖颈,全身警惕的神经松弛了下来。就在这时,紫岚猛地蹿到早已瞄准的一头母鹿跟前,母鹿正在睡梦中,柔软的腹下露出一个鹿仔毛茸茸的小脑袋。紫岚早就算计好了,它无法叼走成年的公鹿和母鹿,它们的躯体太沉重,它无法叼着它们越过一人多高结实的木栅栏的,它只能叼走鹿仔。它像一阵风似的蹿到倒霉的母鹿跟前,把嘴里衔着的那束羊蹄甲花使劲朝母鹿的眼睑刺去。这时,母鹿已被狼嘴里喷出的那股血腥的气流惊醒,睁开眼来,却是白白的一片花影,它下意识地往后仰躲。紫岚趁机一口咬住母鹿腹下那头可怜的鹿仔的脖子,把它拖了出来。
母鹿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宝贝。
这时,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已看到那束羊蹄甲花奇怪地朝鹿群逼近,它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再次耸起鹿角伸长脖颈,想发出报警的吼叫,但这需要几秒钟的时间。紫岚就利用这极其宝贵的几秒钟的空隙,叼着鹿仔跃出栅栏。
大公鹿终于呦呦吼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被惊醒了,陷入了极度的惊慌和骚乱之中。紧接着,大白狗的吠声、寨子里狗群的嚣叫和猎枪的轰鸣声划破了尕玛尔草原黎明前的宁静。
但已经迟了。紫岚已逃出了郎帕寨的地界。
假如当时天公作美,降下倾盆大雨,把紫岚留在草原上的痕迹和气味消除得干干净净,那么,大白狗再机敏恐怕也难以跟踪追击了;假如紫岚叼着鹿仔从养鹿场一口气跑回石洞,中途不停留,那么大白狗奔跑的速度再迅速恐怕也追撵不上它的。
紫岚本来并不想中途停顿的,但衔在嘴里的那头鹿仔的生命力实在太脆弱,开始还踢蹬挣扎,渐渐的就不动弹了。其实紫岚并没咬到它的致命处,大概是鹿仔惊骇过度而休克窒息了。这时,紫岚已把火光闪烁的养鹿场远远地抛在身后,枪声、狗吠声和鹿群的骚动声都已模糊得快听不见了,它认为自己已脱离了危险,慌乱的脚步变得从容。它一面踏着碎步向石洞奔跑,一面摇晃着嘴里衔着的鹿仔,鹿仔只剩下最后几口微弱的气息了。紫岚晓得,猎物一旦断气,身体便会慢慢冷却,血液也就凝固了。它实在太想喝滚烫的鹿血了,它实在太想在分娩前用鹿血滋补一下身子使干瘪的**膨胀起来了。它想,稍稍停顿一下,大概不至于会惹出什么麻烦来的。于是,它在一个蚂蚁包背后停下来,麻利地咬开奄奄一息的鹿仔的喉管。立刻,一股甜腥的芬芳的粘稠的滚烫的血液输进它饥渴的嘴,它浑身一阵惬意,一阵满足,干瘪的**似乎立刻就开始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吮吸着生命的琼浆,直到鹿仔的喉管里再也吸不出一滴血为止。它有点困倦了,伸了个懒腰,把狼脸在溅满露珠的草叶上蹭了蹭,振作了些精神,重新叼起鹿仔,想回到石洞后慢慢享用。
假如紫岚能预卜未来,事先知道自己在蚂蚁包背后停留片刻,结果会酿成灾祸,自己贪图的那口鹿血其实是一碗命运的苦酒,那未,它宁肯让鹿仔的血在体内慢慢冷却凝固也要一口气跑回石洞的。
命运是不可抗拒的。
当紫岚叼着鹿仔刚想离开蚂蚁包,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朦胧的白影,紧接着,汪汪——传来两声尖锐的愤怒的狗的咆哮声。紫岚一惊,没想到那条讨厌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过来。再竖起耳朵听听,大白狗身后远远地传来猎人的吆喝声。它不敢大意,立即扭头朝荒野奔跑。
大白狗尾随追击。
一般来说,狼的奔跑速度胜过狗。但紫岚叼着一头鹿仔,虽然不很沉重,却也是一种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大白狗紧撵着它的屁股,怎么也甩不脱。要是把鹿仔丢掉,它能很快摆脱掉大白狗的,可它舍不得。自己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好不容易猎到头鹿仔,怎能轻易丢弃呢。
就这样,紫岚和大白狗一前一后,相差几步远的距离,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长跑比赛。
紫岚撇开四足,越过小溪,越过草滩,越过臭水塘,一路狂奔,很快逃到尕玛尔草原的边缘,前面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是通往日曲卡山脚它栖身的石洞,一条是通往干涸的古河道。它犹豫了一下,拐进了古河道。它出于一种动物护巢的本能,不愿把危险引到石洞去。它快要分娩了,狼崽出世后无疑要在石洞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万一自己栖身的巢穴被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紫岚在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又奔跑了很长时间,漆黑一团的天空逐渐透出一抹亮色,天边泛起一片玫瑰色的晨曦。它已跑得精疲力竭。听听身后的大白狗,也已气喘吁吁,累得连吠叫声都嘶哑了。凭经验,它晓得狗的主人已被远远地甩在后面了,但大白狗仍然没有罢休的意思。紫岚心里又愤慨又纳闷。按常理,一条狗是对付不了一匹狼的,狗所以能在凶猛的野狼面前骁勇善战,那是因为依仗着主人的势力。俗话说狗仗人势。一旦主人没在身旁,狗的威风立刻锐减,由勇敢的斗士变成夹紧尾巴逃命的懦夫。此刻,大白狗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大白狗并不蠢笨,是应该知道这一点的呀,它为什么还紧追不舍呢?难道说大白狗吃了豹子胆了?抑或是条神经错乱的疯狗?紫岚想,也许这条大白狗是血统纯正品种优秀的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豪杰,其胆量和力量都是可以和狼相媲美的,倘若真是这样,它紫岚算是倒了八辈子大霉了。
紫岚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大白狗不是军犬,品种也很一般,是滇北高原上最常见的那种草狗,是郎帕寨养鹿专业户安柯度豢养的一条普通家犬。大白狗既没吃豹子胆,也没有神经错乱,它所以能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奋勇追击,是想得到主人和宽恕。
不知是时运不佳,还是狗的生物钟正处在零点,反正,这段时间大白狗是够倒霉的了,接连出了好几次差错。那天中午,在牧场上,一条蟒蛇趁它瞌睡之际,吞吃了一头幼鹿;还有一天半夜,它在主人熟睡后,溜到寨子里和一条名叫西努儿的母狗幽会,结果一头该死的豹子用嘴咬开栅门和铁销,闯进鹿群叼走了一头三岁的公鹿……主人损失惨重,当然愤慨,迁怒于它,把它视为渎职的罪犯。过去主人很宠爱它,常把它揽在怀里,捋它的背脊,亲它的面颊,自从失窃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后,主人收回了对它的宠爱,免去了对它的亲昵,特别是那头长着四平头鹿茸的三岁公鹿被豹子叼走后,主人用极其厌恶的表情,在它肚皮上踢了两脚。与其说它的肚皮被踢疼了,还不如说它的心被踢疼了。它懂得,狗自古以来是依附人类生存的,失去了主人的宠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它亲眼看见过那些被主人厌弃的同伴的悲惨的下场。原先主人还豢养着一条名叫罗罗的老母狗,因衰老而变得整天懒洋洋,腿力也不支了,连鹿群都追撵不上,结果被主人用十元钱的代价卖给了屠狗贩子,等待罗罗的无疑是沸腾的汤锅。据说罗罗年轻时是主人形影不离的伙伴。大白狗害怕主人也会因它失职因它无能而最终厌弃它。狗是没有自主权的,狗的幸福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恩赐。只有设法重获主人的宠爱,它的生存和幸福才能有保障。而要重获主人的宠爱,一般化的讨好乞求撒娇献媚已经不管用了,必须立功赎罪,也就是说,必须杜绝马鹿——主人的财富再次失窃,必须擒获胆敢冒犯主人的蟊贼。这就是大白狗打破常规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紧追不舍的思想动机和精神支柱。
大白狗决不蠢笨,它也知道,失去了主人手中那杆猎枪的撑腰,自己孤身和一匹狼拼斗,是很难占到便宜的,弄不好还会白白断送性命。狗的天性在不断提醒它,快中止这场危险的追逐游戏吧,趁这匹在前头疲于奔命的恶狼还没有觉悟,还没回身朝自己反扑,赶紧收场吧。但当它的眼光落到紫岚圆鼓鼓的已膨胀到极限的腹部时,它又舍不得放弃这场追逐了。它产生一种侥幸心理,它想,前面正在奔逃的这匹恶狼所以不敢回身反扑,肯定是因为怀孕而身体虚弱,说不定已完全丧失了扑咬能力,这是老天爷赐给自己的立功赎罪的好机会,咬死了这匹恶狼,不但能得到主人的宽恕重获主人的宠爱,还能提高自己在狗群中的地位和威信。啧啧,孤狗逮孤狼,它英雄的名声将传遍整个尕玛尔草原。
大白狗受虚荣心的驱使,在侥幸心理的支撑下,忘却了自己狗的劣势,继续勇猛追逐。
追问后边的有没有
追答有,但一下发不了
正文 3
紫岚实在跑不动了,唾液吊在嘴角,腹部一阵阵抽搐。www.叼在嘴里的鹿仔已成为一种累赘。它意识到假如再继续这样奔跑,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累得口吐白沫倒毙在古河道上的。与其在逃命的途中累死,倒不如停下来,转过身去,朝白狗反扑,也许还有生的希望。想到这里,它突然岔进古河道的一条支流,这儿也是干涸的河床,但更为狭窄,更为荒僻,更为隐蔽。四周挺拔的山峰割断了晨曦,地上的鹅卵石都蒙着一层青苔。河道中央散落着一堵堵矶石和一块块巉岩。这儿地形不错,它想,便于周旋也便于逃逸,更重要的是,漏斗形的山谷会遮挡住大白狗的叫声,即使大白狗的主人追踪到附近,也听不到它们的吼叫和格斗,无法赶来增援的。
紫岚一面继续沿着幽暗的古河道奔逃,一面乜斜着眼睛,眼看着大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寸就要落到自己的屁股上了,突然吐掉衔在嘴里的鹿仔,往旁边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大白狗没有防备,再加上长满青苔的河床滑得像涂了一层油,想收敛脚步,已经迟了,在惯性作用下,身不由己的越过紫岚,滑行到前头。
紫岚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瞅着大白狗扭动狗腰想转身又未转成的有利战机,从背后猛地扑到大白狗身上。公平地说,在还没有交手前,紫岚内心有一种悲壮感,它从大白狗来势汹汹锲而不舍的追击中猜想对方是凶猛的军犬,它是准备着和对手同归于尽的。但当撕咬了第一个回合后,它很快看透了大白狗其实是一条很不中用的草狗。大白狗的爪子一点不锋利,连狼毛都抓不破;大白狗的牙齿也不甚尖利,只能咬破皮肉,而无法咬断骨头。于是,紫岚抛却了恐惧和悲哀,恢复了狼的自信,决心把这条害得自己疲于奔命的大白狗咬死,也好拖回石洞当一顿点心。狗肉的滋味虽然不如鹿肉,但也蛮好吃的。
再说大白狗,没防备那匹正在逃亡的狼会朝自己突然反扑。它躲闪不及,肩胛被锐利的狼爪抓出了好几道血痕,脊背上被狼牙连狗皮带狗毛咬去了一块,火烧火燎般地疼。幸亏它反映还比较快,就地打了两个滚,才算把凶残的狼从自己背上甩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