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钱,甲拿走了钱,签名是甲和丙,乙告丙,丙是否承担责任

丙签名时,借条上什么都没写,只签名,也没见钱,甲拿钱几年不见了,刚刚找到,也证明自己把钱拿走了,丙是否承担责任

1、到底是谁借了钱,是甲乙之间借钱,还是甲和丙向乙借钱?
2、如果借条上是甲和丙向乙借钱,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只能说甲和丙要承担连带责任。丙所谓的借条上什么都没写的说法,根本就没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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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03
如果甲认账,三人重新签署相关协议;如果甲不认账,申请甲为第三人。如果找不到相关证据证明丙与此事无关,丙应该承担责任,因为丙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能够预示到在没有内容的借条上签字的风险,并为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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