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调查你,前期不会和你说的,如果告诉你要调查你,要么是有实质证据和你摊牌,要么就是没实质证据但已经有线索和你协商,如果你不同意协商结果,保险公司可以报警,后续就是
司法程序了。
怎样可以知道有没有立案和追查
可以到地
公安部门查询是否立案及案件查处过程,这些对当事人是公开的。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 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
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立案材料属于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
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