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劳动法规定在一个企业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务工有什么政策

我是在网通连续工作14年的劳务工,单位应该给我什么待遇?
现在单位没有给我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就上了一年多,养老保险上了6年
(养老保险是不是应该给我补齐14年的),如果我要是辞职我能不能得到补偿? 谢谢

  如果一个劳动者在一个企业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1-15
先要看是不是你自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是合同期满,公司终止与你签定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后者的话,你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金额=14*你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另外,因为你的养老保险只缴了六年,你可以一次性的拿走你所缴纳的各项保险,单位没义务替你缴齐14年的各项保险。且养老保险要缴足15年,才可以享受退休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1-15
我建议你打1233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问问,他们比较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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