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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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2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11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三、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15年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待遇,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06〕41号、赣人社字〔2011〕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06〕41号、赣人社字〔2011〕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参保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四、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一)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二)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五、其他
(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后死亡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原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在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或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其原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发其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参保缴费。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补办。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急急急单位工作了15年,只给上了1年多养老保险,想个人补缴没有账户以前的...
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发现公司只给我上了一年的养老保险 请问我能向公司要求赔偿么_百 ...
再有就是法律上说可以直接去法院,但实际操作中多是让先去劳动仲裁。仲裁完了还可以再去法院。不像别的仲裁完了法院就不受理了!不过你们当地有没什么特殊规定就不知道了。总之别急,多问问总不会有错的!
在公司上班十五年,以前没有交社保,现在是让公司补交社保还是要七万块钱...
当然是让单位补交15年的社保了。这15年一补齐,你以后不交都可以了。7万块钱到手里你也不一定花到正地方,老了还是老无所依。哪怕你攒的钱再多也经不起通货膨胀。况且你的退休金任何继承人也没有办法提前惦记走。所以只有退休金才是保障。说了一大堆就是告诉你一定要补交社保哦。打字不易,望...
单位扣了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却发现社保里从来没交过,该怎么办?
一,到当地社保中心征缴处举报投诉,带上劳动合同,工资单(最好上面有扣款项目)等证据。如真有扣款没缴费,对你就是有欺诈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全额补缴。这里有几种情况:1,如你工龄超十五年,经社保部门核准补缴,可能单位最多只缴十五年,其它的你就不得不放弃,但你可享受到退休金(虽打了折...
如果办理了养老保险,然后不想交了,能不能拿回以前交的钱?
单位会发个本本. 等于结束了你与他们单位的劳动合同. 单位不再给你交保险经 你的户口是城镇户口.所以不得退保..只有农村户口才能有退保的权力. 中途你没工作也一样要交保. 所以你得重新找份工作.再把以前养老保险转到新单位.与新单位一起交养保险经. 要不然你一年没工作单位. 一年的保险经真够你...
养老保险不足15年,想补交,单位不肯出具证明,该怎么办?
1、私下与单位处理处理关系,单位大可以考虑直接找分管劳资的,单位小就直接找一把手,和平解决。2、社保局里找找人,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绕开单位。最起码我知道可以往后一次性交到15年就可退休,但这样你就吃大亏了,先在一年9000多,93年不到1000呢。3、是在不行就劳动仲裁,我说的是实在没办法了...
...现在想补交养老保险,为什么非得要以前单位的劳动合同呢
社会养老保险补缴存续需要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等参保材料如:劳动合同,具体材料各地政策不同,需要资料参照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
养老保险金的补缴问题,急用。回答有用的话我会想法再补分的!
结果原单位说,前些年单位效益不好,所以公司没给他们这批职工缴纳保险金。而现在,原公司改组成驾校,效益好了,就按政策规定的百分比给留下来的职工补缴了这些年的险金。所以,妈得自己将十一年的养老保险金自己全额补上。原公司不管补缴一定的险金。现在的单位这里没问题。一切好说。不知道我说清楚...
养老保险满15年但是没到退休年龄,怎么取出来个人账户?急用钱
取不了!没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账户只进不出,无法取出。急用钱还是应该找各银行的贷款机构,打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主意,不现实是无法完成的。社保套现也是违法行为。
我以前社保是厂里给交的现在转成个人的了,中间转的时候间断了一个月...
不能,原单位没有义务与责任给你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