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的裁决书上,有个别文字和数字上的错误。比如说,本应该是5月的,写成了4月,但是前面提到过5月。或者应该是被申请人公司赔偿申请人劳动者的钱款有小额的计算错误。这种情况被申请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吗?这种案件是在因工资和保险等问题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判决的,按照仲裁法上说,劳动仲裁就是终局的审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