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失踪,可以立即报警,不存在时间的限制。
参照《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新闻在线 - 未成年人失踪报案等24小时引热议 可即时报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一般在离家出走后24小时,可以报案。
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操作规程】:
1.对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员进行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出走人员姓名、住址、身体状况、口音、照片、出走时间、与报案人关系等基本情况。
2.详细了解情况,分析判断出走原因和可能前往的地方,主要包括:出走原因、出走人员的个性特征以及穿着、携带物品等情况;出走人员的亲朋好友;必要时可以征得其亲属的同意,对出走人员留下的物品、书信等进行检查。
3.对可能被诱骗、拐卖的人员,如果有条件的,立即到车站、码头、交通要道或主要路口进行堵截,及时解救。
4.对其他情形出走的人员,帮助其亲属到同学、教师、亲朋好友以及其他最信赖的人和常去的地方查找。
5.比对尸体、协查通报等,判明是否已经发生死亡、被伤害等情况。
6.对于多方查找仍下落不明的,可以建议其亲属采取刊登广告、张贴寻人启事等方式寻找。
7.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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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失踪后的24小时是黄金寻找期,发现孩子失踪或走失时,家长应立即拨打110求助,并让家庭成员到辖区派出所报警,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等24小时。
如果报警、多方寻找后,家属仍无法及时找回失踪儿童,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血样或生物样本采集。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DNA是目前确认被拐卖、失踪儿童、快速查明来历不明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根据《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巡逻中发现未成年人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劝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二、离家出走、逃学的;
三、深夜在公共场所逗留或者游荡街头的;
四、进入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
五、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对于未成年人失踪案件特别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