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2-13
你的本意应是“工程款已全额付清给了包工头,可包工头亏本。付款时应签署什么协议才有用”?对吗?
根据《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支付的。但是,在支付过程中,一定要按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最直接和最简单的办法:1、包工头给你方出具收款收据(他挂靠了单位的要有加盖红公章,无单位纯个人的则必须要他开出收款收据,他本人签名,在签名上加按他的手模印。为规避风险,有些单位还要求包工头提交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具体的居住地址)。2、现在很多单位为防止拖欠民工工资。在支付工程款之前,还要求包工头提交现场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包含民工)工资单等凭证。
作为建设方(发包或总包方),包工头亏不亏本,应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双方协商好。等到款项付清时才说包工头亏本这种话,无论是那一方说出,于法于情于理均是不应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