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给孩子抚养费通常是离婚以后,或者离婚前的分居期间,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因为婚姻法的规定,父母给未成年子女支持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以父母之间的恩怨,探望权受阻等情形,拒付抚养费。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举证责任在于没有实际抚养子女这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只需要说没给即可,不需要举证。如果另一方说给过了,或者给过一部分了,那都需要自己来拿出给付过抚养费的证据,如果举证不充分,那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给抚养费如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