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 卖方与中介都有违约,我要直接起诉吗

合同签了以后,中介遗忘了一个月,一个月以后才通知卖方办手续,后卖方以此为借口打算违约,现在一直拖着程序,马上三个月了,我这边什么手续都没做。中介说发函给卖方催促办手续。我现在能直接起诉他们吗?不想拖着,想直接解除合同,要怎样要求赔偿金呢?
中介责任多还是业主责任多呢,前一个月是中介粗心,后面是业主拖着不合作快两个月

对方如果没有按合同履行的,就是违约行为,建议你固定好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要求对房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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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8
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进行索赔。
中介与你签订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职责,中介违约没有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应找中介赔偿损失。追问

是要找中介索赔吗?现在就是业主拖着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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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0-08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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