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用娘家征收的人头费买房,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婚后购买房屋能够证明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出资独资购买的,离婚后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只是将房产户主填写自己的名字还是属于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