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明确入股是现金入股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若实物或技术入股则应通过评估或协商先行确定其价值。2、入股是以增加原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还是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的方式。3、如增资扩股,应先行将公司的总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评估后资产和新投入资产相加作为新注册资本,并以新投入资产所占比例来确定新股东股份比例,并办好验资手续、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4、如原股东转让股份,则应先通过股东会决议,与出让股份的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后同样要修改章程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新股东入股之前要清楚公司从事的行业、经营的方向,有多少净资产,以及目前的人员配置、发展计划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