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资不抵债,原告进行了财产保全在执行中是否有优先权?

被告欠债约3500万,被告资产约1500万,法院已经受理了多个案件,财产已经被查封过了。我方的债务被告无力偿还,我方到法院起诉是否还要进行财产保全?进行了财产保全的,将来法院将被告的财产拍卖后,有财产保全的一方是否可以先分拍卖所得的钱。

  1、被告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其现有的财产需要在各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申请财产保全没有优先权。
  2、被告是企业法人的情况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未提出破产申请或者破产未被法院受理的,按采取保全措施的先后顺序获得清偿,财产保全有优先权。按破产程序处理的,在各债权人之间分配,财产保全没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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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6
财产不得重复查封,被告破产后,财产的分配顺序一般和是否保全没有关系。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97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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