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爸爸给人做担保,结果别人卷款跑了(已经全家连同老婆儿子媳妇都失踪了),现在别人上门追债.那个追债的人又刚好患了肿瘤,如果现在还了本金十万.就不用给五万块的利息.我朋友现在到处在问别人借钱.一共担保是180万,现在催还的10万还是最开始的.以后还不知怎么办.我都不知怎么帮我朋友.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是替别人承担责任,当你承担起担保的责任时,你的责任与借款人的责任是一样的。有些人在生活中帮人做担保,并没有意识到其背后的意义,只是以一种随意的态度认为是帮朋友一个忙,以为还款肯定是由借款人来承担的。
这种想法就是错误的。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是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至于当时借到的钱担保人并没有拿,这在法律上是没有意义的。
扩展资料:
《担保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05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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