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父亲,父亲去世后,母亲是否有权立遗嘱处理房产,将全部产权给其中一个子女?

我家有四兄妹,三个姐,我是最小的弟。三个姐早已成家,都在一个生产队,并且都有各自的住房。我家现有房屋三百多平方,为二楼一底。产权人为父亲,三年前,父亲去世。现在母亲病危,医药费用全是我一人承担,母亲怕今后姐来争房产,想立遗嘱将房产全部给我一人,请问各位法律专家,母亲这样做,合法吗?

不可以,因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是平行分配的,具体如下。

1.《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5.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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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不可法,因为母亲有房产的二分之一加上十分之一,你的三个姐都有继承权,不能剥夺。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86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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