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树立怎样的法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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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lib.cn/Abstract.aspx?A=llxx-sdgbhsdxxb200504016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6897195.html?m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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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5
  聚焦思政新教材 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

  ———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科学引导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必须有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做基础和支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新教材的出版和使用,既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深化改革的结果,更是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厚重历史使命感的直接体现。《基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并构成全书的主线,以“四有”新人为落脚点和目标,将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内在地融合为一体,体系缜密,内容精炼,语言流畅,是一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的高质量高水平教材。新教材的使用将有助于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有助于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取得新的进展。

  笔者认为《基础》新教材具有以下鲜明特色:

  显著的“结合”特色

  科学引导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离不开优秀的教材,而一部好的教材,又总是在内容的编写上呈现出显著的“结合”特色,总是与学生个体实际、时代特征、党和国家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

  一是与大学生实际的结合。

  《基础》以“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为绪论,针对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大一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直接切入主题,并通过后面章节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所需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内容的依次展开,鲜明地昭示出该课程与大学生成长成才实际相结合的特征。

  二是与时代特征的结合。

  怎样在时代变动的大背景下,结合时代特征科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达到理想的彼岸,十分关键。《基础》不是孤立、单纯地对待时代特征,而是将其内在地与课程本身的内容流畅地结合在一起,体现出教育内容、培养目标的时代性和学科研究成果的时代性与前瞻性。

  三是与党和国家需要的结合。

  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就必须将大学生的培养与党和国家的需要紧密结合在一起。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十六大”后,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新要求,经过2004年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调研,2005年初《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确立了高校科学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05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作为四门必修课之一。

  《基础》通过吸收“98方案”的成功经验,实现了教材内容的建设与学生实际、时代特征以及党和国家需要的内在结合,体现了《基础》与时俱进的品格与特色。

  鲜明的科学性

  从教学规律上讲,“基础”最适合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入门课程,但这并非意味着在内容建构方面可以“轻描淡写”或随意从之。它依然需要遵循、坚持和体现三大规律性原则。

  一是《基础》从宏观层面遵循和坚持了党和国家的意志在高校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教学中充分体现的原则。

  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基础”课程的开设,主要通过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创造人生价值,协调个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锤炼社会主义所需的道德品质与修养,做“四有”新人。显然,《基础》不单纯对学生进行知识性、学术性的一般描述和讲解,而是通过体系与章节内容的安排更加鲜明凸现了课程的思想性、政治性和阶级性,由此坚持了“基础”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才培养性质,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意志。

  二是《基础》从中观层面遵循和坚持了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校学生立志、树德、做人、成才教育中充分体现的原则。

  作为大学生入门课程,《基础》针对大学生的实际状况、时代特征以及党和国家需要,在思想教育部分(从绪论到第三章)围绕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将爱国主义作为重点,对人生目的、态度和评判标准等基本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阐发;在道德教育部分(第四章到第五、第六章绝大部分)围绕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思路,较为集中地阐释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理论前提、内容和具体要求;在法律教育部分(第七章、第八章以及第五、第六章相关部分)则又遵循从具体到抽象的逻辑思路系统阐发了社会主义法律教育的内容,并通过将相关内容与公共生活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要求,较系统地将社会主义法律教育呈现在大学生面前,使大一学生更易于从整体上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当然,大学阶段,学生主要表现为“潜人才”而非“显人才”。《基础》的这种设计,把握了道德教育的内化与外化以及教与学的双向互动规律,细致考察和处理了道德教育教学活动中各种复杂的矛盾关系,使该课程的教育教学活动能围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炼之以意、树之以信、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逻辑与实践思路展开。

  三是《基础》从微观层面遵循了大学生个体成长成才需求规律,坚持促进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中充分体现的原则。

  2003年至2004年,教育部为深化改革、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新方案,展开了大规模、深入细致的调研。我们针对当时管理体制组发放的各类问卷进行的统计表明,多数学生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均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可以培养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显然,在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毋庸讳言,这两门课的教育教学也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和吸引力、感染力不足的问题。因而,必须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大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学业深造、就业与创业、个性化需求等问题进行教育,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使“基础”课教学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 胡树祥 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吴满意)

  《中国教育报》2006年10月9日第7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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