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相关考试:
中药学专业可以参加的考试有中药学职称考试和执业药师考试。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中药学职称考试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考试,一般分为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和主管中药师考试。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一、报名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一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二、成绩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三、资格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