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会永远有效吗?

如题所述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没有有效期的,具体的规定如下: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7)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30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没有有效期的,具体的规定如下: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7)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19

以下情况下宅基地会被收回:

1.宅基地长时间闲置

宅基地最重要的使用原则就是保障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宅基地长时间闲置就无法发挥其作用,农村集体有权收回。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2.户口迁出,房子倒塌不可居住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不少农村人涌入城市,在城市安家落户,户口也迁往了城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能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也就是说,户口迁出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了。不过,农村的房屋属于公民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如果房子还可居住,那就可暂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房子不可居住了,宅基地应由集体收回。

3.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

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资料,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途,如修建工厂、商铺等,农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第3个回答  2016-01-13
国家制定了收回宅基地的规定,相信你知道这不是愚弄全国人民的,政府以后还是可以随时重新审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会永远有效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没有有效期的,具体的规定如下:(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永久有效吗
农村宅基地对于集体来说是永久的,对于村民个人并不是永久的。若是村民擅自将宅基地转让给他人,或者村民死亡后,宅基地上并没有房屋,那么该宅基地就有可能会被收回。具体有如下情形:1、农户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未重建,集体应回收土地使用权。如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农户申请的宅基地已满...

86年农村宅基地存底会丢失吗
1. 农村宅基地存底不会丢失。2. 根据查询新知百科,农村宅基地确权档案是永久保留的,因为宅基地属于不动产和个人财产。3. 在宅基地证有效期内,档案是不能消毁的,除非因特殊原因如征用或无人使用等情况。4. 只要宅基地仍在正常使用,确权档案就必须保留。5. 农村宅基地包括已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

农村房屋翻建,宅基地确权是否还有效
宅基地是集体土地,而房屋是房屋,这是两个不同的不动产。而且你也说了确权的是宅基地,那么宅基地的面积可能是证书上有记载的,但是房屋的面积可能没有,如果说你的宅基证上记载的房屋面积现在与证书不一致了,在你申请建房的同时可以申请去修改,或者是直接申请办理一个房产证书。但是如果说你的房屋...

宅基地确权,原来的证件还有效吗?换新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此次宅基地确权就是要搞清楚农村宅基地及住宅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及住宅登记发证,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目前全国的宅基地确权工作已接近尾声,宅基地确权事关几亿农民的切身利益,大家也是很看重的。有人就问,宅基地确权,原来的证件还有效吗?必须要换新证吗?换新证需要提供...

房屋确权和宅基地确权是一回事吗
1、确保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宅基地确权可以明确农村居民的土地所有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土地权属不明导致的纠纷和争议。2、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经济发展:宅基地确权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土地产权证书,使其能够将土地流转、抵押或租赁给其他人,从而促进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3、促进农村居民...

确权证书上农村宅基地产权70年和无限期区别在哪?
也就是说,房子不塌,没有闲置,那就是你的,放心住!所以在此提醒农民朋友,要想保住自家的宅基地,房屋损坏后要及时修缮,定期居住,这样日后才不会有损失。温馨提醒:还没确权的朋友要抓紧了!还记得年初的时候聊起土地确权,很多朋友还不是很上心,甚至有些人对土地确权持怀疑态度,一直回避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的怎么办?
所以,目前的农村宅基地确权,实际上是对农民所有合法房屋都依法登记确权。不过,根据一户一宅的基本政策,农民如果一户拥有多大住宅,只能将一套主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确定为永久,其他房屋虽然可以依法确权,但确权时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为长期。一个长期一个永久,虽然都没有明确期限,但政策是不同的。永...

农村房屋确权,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了,怎么办?
本来农村的房屋就是人家当年盖的,也有合法的手续,所以在确权的时候,理所当然还是确权在二叔名下。但是,由于二叔全家人的户口已经迁到城市,所以本次房屋确权后,如果是遇到农村拆迁,二叔只能获得房屋的补偿款,而房屋下宅基地的补偿款自己是分不到的。 而我老家东边有一邻居,在县城的一家企业工作,但因为家庭经济...

若是一家人户口已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在房子的归属问题上,我们也有相关的政策,只要你的房子还在,地方就还是你的。我们也可以选择流转,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近年来国家给给农村房子实行了宅基地确权登记,这一政策明确了农村宅基地权属,为解放农村劳动力,鼓励进城落户提供了便利。只要一日房子不倒,房产还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