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跟同事一起在面馆吃面与收钱的老板娘发生矛盾.[因为我经理和我同事2人抢着付钱,首先是我同事明哥拿了10元钱放桌上叫老板收钱,然后我们经理涛哥就说他付也从兜里拿了10元钱放桌上,然后就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13.5。然后涛哥就又拿了4个一块的给她,她把桌上的20元全拿手里找了5毛钱给涛哥,我们就问老板娘你应该还找10块钱给我们。但是老板娘就说她已经给了,说涛哥已经放兜里去了.当时因2人都挨着面子桌上的10元钱2人都不好意思拿所以2张10块的2人都没拿。]就因为这事情就跟老板娘发生了争执,我们几人跟老板娘说了7 , 8分钟左右没有个结果,突然从店里面冲出来一个男子,后知道是老板娘儿子,在他老妈手里拿了10块钱拍在桌上用手指着我们经理和同事就叫我们几个滚。我们当时就很气愤,我们是消费者受了冤枉不说,你作为当事人老板娘的儿子你应该出来和解这事嘛.出来就拍桌子拿着手指着顾客的鼻子这也不说了是吧。我看不过去我跟他就理论说“兄弟你说话别拿手指好吗?”他当时就说我拿手指怎么的。然后就朝我过来指,指在快到我脸上的时候我用手挡开了他的手,他当时就拿了个塑料凳子朝我打过来,我当时他打我的时候我用手挡住了他凳子,结果手上给挂出了几道口子,后面就打起来了,我也拿了个凳子往他砸了过去,不清楚砸到他那个位置了,因为当时打起了很乱。中间又有我们同事劝架,在他打我的那个时候他们店里又冲出来几个大汉拿着东西朝我打过来,我的头因此给打出了一个口子,血都掉到了衣服上。我同事看他们那么多人打我就使劲的扯开我们结果我们经理也给他们几个人打上了颈部。最后我们被同事扯开了,但是那老板娘的儿子马上又从店里拿了一把菜刀过来追砍我,当时因为我看他进去就怕他再打我所以很注意,当他拿刀出来的时候我就马上跟我同事说快跑,他拿刀来了,当时距离有 7 ,8米远我马上就跑,当时差点就给他追到了,要不是我提前看见,而且我搞过体育训练的话,结果大家都知道,而且他不是追一点距离就算了,追了几百米而且还是他家里人给拉住的。
我想向各位对法律知识熟悉的爷爷奶奶,伯伯婶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这个事情会怎么定义它的性质。
我们去了派出所调节,对方因为被凳子刮伤了头皮去了医院检查要求赔医药费,我的头也被打出了一个洞我也要求赔偿医药费,但是对方不同意。我因为这事情影响到我的工作和生活而且我也不愿意因为这事情给拘留。所以我说明我可以不要对方出医药费,但是我也不会向他出医药费的。但是对方还是不愿意请问,这样我会被拘留吗?我才20岁。我不想因为这事情给我造成什么影响。
我补充说明一下,我是这事情中的受害者一方,是被人拿刀追的那个受害者。因为派出所怀疑我先打人,说以说要拘留我?请问,我会被处理吗?那个拿刀追我的人,是不是应该受到处罚?我可以用什么方法去起诉他?补充说明我是个刚工作的小伙子,不想太耗精力的处理这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