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你所述情形,属于在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侦查的案件,现在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二、这说明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案件的最终结论尚未出来。
有几种可能的结果:1、当事人无罪,撤销案件;2、公安机关最终无法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依疑罪从无原则,撤销案件;3、证据不太充分,但公安坚持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决定不诉,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退回公安并建议撤案,或决定起诉;4、证据确实充分,法院最终判决有罪。
三、无论是上述何种情形,公安机关都会有记录在案。
如果你说的“案底”是指上述情形,案件只要是立案侦查了,那在公安机关一定会有相关的卷宗、记录,那就是有案底的;
我们通常说的有案底,其实是指“前科”,即指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最终没被判决有罪的,都是属于没有“案底”。
一件案子立案后,侦查机关一定会有相关的记录,形成一定的卷宗材料,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在相应的卷宗里都要有如实记载,现在办案自动化了,相应的电脑里也会有登记,这都是很正常的。不过,只要没有被法院正式的生效判决认定有罪,都属于无犯罪记录!这跟侦查机关有相关记录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