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人初到B国,做了一件事,假设这事在A国是不违法或者很轻微的,在B国是比较严重的违法的,这时候会如何处理这个人,是考虑到A国法律不违法并且又是初到B国而判这个人不违法?还是严格按照B国法律处理?
假设两个A国人在B国,一个A国人打伤另一个A国人,没有伤及B国的人或者财产,完全是两个A国人之间的事,这时候B国的警察是不是还是有权利逮捕那个A国人,但是是按照A国的法律处理还是B国的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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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人违法后并没回国,就在B国,而且没有特殊身份,就一普通人!另外我听说过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如果A国法律是属人的,B国法律是属地的,都有管辖的权利,该怎么办??如果反过来,A国法律是属地的,B国法律是属人的,那就都不管了,那这个人违法也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