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确实无法获得被告身份证号码的,可以忽略不写。
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码,是为了法院更精准获取被告个人信息。但《民诉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提供。
《民诉法》规定起诉状基本内容: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