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履行家庭义务,能否直接因此提出诉讼

丈夫长期在外与他人同居不归,不履行家庭义务,同时也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问:能否就此直接单独提起诉讼?而不提请离婚或以孩子名义提出履行抚养义务之诉

不可以
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3款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即婚姻法第46条:无过错方就以下事由可对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你如果真的不愿意离婚的话只能请求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当地司法所等帮你调解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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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4
这是遗弃罪和重婚罪,你可向其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查处,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二人赔偿丈切损失并剥夺其二人重婚所有财产归自己管理就行了!因这种案件比较麻烦,你没有这个能力,最好找一个律师答应事成后付费比较好。
第2个回答  2009-07-14
这个 不离婚的话,起诉没有理由,要不你就去公安局告他重婚罪。
第3个回答  2009-07-14
不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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