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4,5回的概述

字数:300-400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雨村补授应天府,薛蟠与冯渊争买英莲,冯渊被打死。雨村欲拿薛蟠,当日葫芦庙小沙弥、如今雨村门子阻其发签,说薛家乃护官符上之雪(薛)。雨村听门子之计,徇情枉法。
  王子腾之妹,与贾政夫人王氏一母所生。薛蟠要自家另住,薛姨妈要和王夫人厮守几日。进贾府后住梨香院。(薛姨妈之子薛蟠,为争英莲伤了人命,被告知应天府。刚刚到任的贾雨村判案时,一门子递给他一张“护官府”,告诉他薛蟠是金陵四大家族中的薛家人。贾雨村惧怕四大家族的势力,胡乱判了此案。最后薛蟠夺走了英莲又逍遥法外了。)

  第五回 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第五回是全书的总纲。通过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利用画册、判词及歌曲的形式,隐喻含蓄的将《红楼梦》众多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的发展和结局交代出来,十二钗统统归入薄命司中,说明作者对女子的同情和对时代的深思,并利用太虚幻境的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荣国府加以对照。)
  贾母怜爱黛玉如宝玉;宝钗来后,人多倾向之,黛玉不平;宝玉视其如一,略偏于黛玉;二人因亲密后生口角。贾母等去宁府赏梅。秦氏(乃贾母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领宝玉去她房中安睡。梦中观看金陵十二钗正册(元春、迎春(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探春(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惜春(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王熙凤、巧姐、李纨、秦可卿、史湘云、妙玉、林黛玉、薛宝钗)、副册及又副册。(可叹停机得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讲的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红楼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金玉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此书有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种版本系统。新版通行本前八十回据脂本汇校,后四十回据程本汇校,署名“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 。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作品,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故事为主线,刻画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的危机。
  《红楼梦》的作者具有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他对现实社会包括宫廷及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统治思想即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社会道德观念等,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提出了朦胧的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性质的理想和主张。这些理想和主张正是当时正在滋长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因素的曲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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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遭薛蟠杀害之人名叫冯渊。冯渊年十九,本好男风,遇被拐后长大之英莲,愿结良缘,遂于拐贩处把英莲买下,拐贩却又重卖于薛蟠。冯渊与薛蟠相夺英莲,豪强者胜,冯渊遇害。由贾政举荐,时任应天府尹的贾雨村恰巧受理此案,最初贾雨村本想明断,却被府中门子(昔日葫芦寺沙弥)劝阻,门子把薛蟠及本省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间的利害关系相告后,贾雨村徇私枉法,依从门子之计放走薛蟠,草草断案为薛家代为掩饰。薛蟠之事了后,薛夫人带同其子薛蟠、其女薛宝钗暂居金陵贾府梨香院。

第五回 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黛玉入贾府后,与贾宝玉一起于贾母处抚养。一日,宝玉与黛玉斗气而出,入侄妇贾蓉之妻秦氏内室中歇息,于梦中游太虚幻境并获阅《金陵十二钗正册》、《金陵十二钗副册》等判词,听《红楼梦》曲。梦中,警幻仙子授贾宝玉云雨之事,并许其妹可卿于贾宝玉,于是贾宝玉于梦中初试云雨。梦中次日,宝玉与可卿同游至“迷津”被夜叉海鬼拖拉,受惊,唤可卿呼救,室外宝玉大丫鬟袭人等忙入内安慰,秦氏十分诧异,因其乳名正是“可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14
第4回

回目: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内容:贾雨村来到应天府,正赶上薛蟠杀人一案。在旧相识的劝说下,贾雨村徇情枉法,胡乱判了此案。薛蟠进京办事,他的妹妹薛宝钗因待选,因此也一同来到京中,住进了贾府。

第5回

回目: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回目又作: 贾宝玉神游太虚境 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内容:宁国府梅花盛开,尤氏请大家前去赏花。宝玉因倦怠睡了一觉,却在梦中来到太虚幻境,见到警幻仙姑,读了金陵十二钗的诗画,听了《红楼梦》的曲子,并被封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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