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私营企业,一员工今年6月已经退休,但是因为是我公司股东,继续在公司上班,公司可以继续为其缴纳医保吗?我们公司参加医保的时间很短,一年左右,另有个状况是,该退休员工的社保因为交费年限不足的问题,不能享受社保退休福利,请问对医保有影响吗?
如果自己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了。并且自己的养老保险具备退休条件,也就是可以正常领取退休金待遇,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个自己的医疗保险,是可以正常办理医保退休待遇的。在办理完医保退休待遇以后,这个医疗保险的费用就无需交纳了,就可以终身免费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如果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需要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员工退休后,单位还能为其报销医药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