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我现在怀孕已经三个月,前段时间因为老公每天很晚才回家,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并让对方写出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财议,并签字,协议中注明房子归他所有(实际上有我一半,是婚后财产),协议中还说明他分十一年付清我的房款十一万,并无其它财争争议.后来我后悔了,因为我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想吓他一下,没想到他签完协议后好久都没有回家,并声称要离婚,我不同意,他说我已经签了协议,要按照协议约定,但我们没有到民政局去离婚,请问我们的协议有效吗?我同意离婚,他说夫妻分居两年后自动离婚,我现在小孩不知道怎么办,是生还是不生,我不想离婚,我怎么样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请好心人帮帮我.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18
  1.“但我们没有到民政局去离婚,请问我们的协议有效吗?”:明确告诉你,无效。
  (1)你们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都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查明你们确实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发给你们离婚证的。这是【婚姻法第31条】的明文规定。
  (2)也就是说,虽然你们双方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在去民政局之前都可以反悔的。所以,你们的协议没有生效。

  2.“协议中注明房子归他所有(实际上有我一半,是婚后财产)”: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应当共同分割。
  分割财产发生争议的,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目前你老公没有权利对你提出离婚,婚姻法第34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有权提出)

  3.“他说夫妻分居两年后自动离婚”:
  (1)他说的这个“自动离婚”是对法律的误解。“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只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一个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即使分居二年,也需要经过法院调解和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2)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都会先行调解的,如果确定是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才判决的。
  (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第4项】

  4.“我不想离婚,我怎么样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不想离婚就别拿离婚吓唬人,免得弄假成真。不是我批评你。
  (1)跟你老公好好谈谈,挽留住他的心,想办法感化他一下,比如说“我不想孩子出生在一个残缺的离婚家庭里”之类的话。
  (2)个人认为,只要不离婚,也就是维护了楼主你最大的权益。因为发自你内心,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而是挽留住你老公。

  5.“我现在小孩不知道怎么办,是生还是不生”:有信心挽留住你老公的话,当然是生,但是前提必须告诉你,如果你生了,将来又闹离婚,那你们就面临着更麻烦的事情:财产分割不说,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探望权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债权债务等等,(当然了,这些我都可以给你壹壹解答,但是,这些都不是你希望面对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09
离婚财产的分割关键要分清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其关键点就是你们领结婚证的时间,结婚前的财产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结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
1、依你所述,75平米的房子应为你的个人财产。
2、80平米的房子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1)因其属于贷款购买,如果贷款已还清,则只需按照市场价分割房子就可以了。
(2)如果贷款还没有还清,首先,对于已缴纳的房屋按揭款及首付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谁就应给付另一方已缴纳的首付款及按揭款的一半,然后通过竞价或协商或评估将房屋现有的价值确定,再减去剩余贷款的本金,即为现实的房屋增值部分,再支付对方该部分的一半,对于未来的还款由房屋所有权取得人自己决定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付款。其次,按揭商品房现有的价值应通过双方的协商、竞价或评估来确定。婚姻期间按揭的商品房在离婚时由于价值的升降存在一个不稳定状态。是升值还是降值,只有通过市场来衡量。有了现值,再减去按揭的共同债务(当然这个共同债务不应包括未还贷款的利息),剩余的应是房屋升值或价值的部分。该部分也应由夫妻共同承担风险和盈利。谁取得所有权,谁就应给付对方一半的盈利或风险。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对于超过2周岁的孩子的抚养,原则上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双方可以在经济收入、学识、照顾孩子的时间长短、孩子以往与哪方相处的时间长等方面进行衡量。
第3个回答  2009-07-17
女人,女人,,,哎,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们,不要老是拿离婚来要挟男人吗。。。。怎么办,,,如果你不想离就先拖着吧,离婚协议自己写的还是律师所啊。。。。。。。。。。你不同意应该离不了吧。不过。。。。你男朋友愿意离的话,勉强在一起,,,也不好啊。。。这种事你还是自己拿主意吧。
第4个回答  2009-07-17
妻怀孕期间夫没有起诉离婚的权利,一般法院不会受理的,除非有特别情况。
没有合法程序,不能引起婚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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