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后半个月被解雇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期间没签任何协议,然后3个月试用期期满后,公司没跟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半个月后,公司说不要我了,我想问下,这样被辞退,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我该如何办?

以下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签订合同以及违反规定约定试用期,不签合同的一些条款,你所要做的是:寻找证据(即找到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过的证据,如考勤单、工资单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14
广东胡律师:

没有签试用期合同,在法律上你们之间不存在试用期,单位把你辞了要赔偿你以下:

1、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双倍工资的赔偿;

2、工作3个半月折算成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14
首先,你需要邮政局证明你和其建立了劳动关系,用工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超过的时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无理由辞退也可以根据规定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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