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对律师权利义务做了哪些修改

如题所述

  首次明确允许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

  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了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具备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资产等条件外,还规定了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新修改的律师法在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作出了补充规定,并增加了合伙律师事务所类型的规定,明确了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即有限合伙)两种合伙组织形式。>>>详细

  律师“法庭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新修改的律师法除原则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外,还明确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不被监听”写入法律 律师“会见权”更有保障

  新修改的律师法在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后,又特别补充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这让规定的“会见权”具有了更加实在的内容。>>>详细

  扩大律师保密义务范围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其他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修改后的律师法扩大了律师履行保密义务的范围。
  由于律师具有知悉委托人有关情况的执业便利,对此,修改后的律师法除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外,还作出了上述规定。

  完善了律师执业特别许可制度

  新修改的律师法对于律师特许执业制度设定了种种严格的限定条件,除要“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等限制条件外,还特别限定了要“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等,才能“准予执业。”

  明令禁止律师事务所间、律师间不正当竞争 设立五大“关卡”严管律师行业

  修改后的律师法,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把律师“准入关”,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明确禁止律师事务所之间和律师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新修改的律师法对律师协会的职责作了补充和完善,要求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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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3
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律师法,这部法律中专门规定了一些新措施,对全国13万律师破解的职业中的难题,进一步明确的律师职业的权利义务。据了解,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是中国律师在执业中长期存在的难题,新修改的律师法中专门列出了律师的义务和权利,义务一章,对中国律师在诉讼中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等权利,专门做出了明确规定,在这部法律的33条中除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外,还特别强调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让规定的会见权具有了更加实在的内容。新修改的律师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检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更好的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与此同时,新修改的律师法还针对原来律师调查取证,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实践中基本无人同意的实际情况,增加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聘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此外,新修改的律师法除原则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外,还将律师权利保障的原则进一步具体化,明确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与此同时,新修改的律师法还特别规定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24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处的律师协会。新修改的律师法在保护律师的执业权利方面有了很大进步,更加有利于保障律师进行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职责,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首次明确一些具有五年以上职业经历的律师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律师法还为律师执业行为划出九条红线,越线律师将被停止执业六个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将受到警告,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停止执业3个月以下等处罚

新《律师法》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二、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原规定: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内容
第四章明确律师的业务范围,包括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以及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如保密义务和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对律师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有明确标准。第五章律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承担保障律师权益、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等职责。第六章阐述了对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
同时,律师法也赋予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一系列权利,如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以保障律师能够充分履行职责。在执业义务方面,律师法要求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规定确保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能...

谈谈你对新律师法的理解及其意义
新修改的律师法除原则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外,还明确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不被监听”写入法律 律师“会...

...业务权利义务与刑诉法中规定的律师权利义务有什么具体区别?
律师法对于律师受委托以后的取证没有作阶段限制,也就是说,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以后,即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横跨侦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而刑诉法对律师调查取证,则明确限制在受理审查起诉以后。在侦查阶段,律师只有“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而没有调查取证权”附录相关法...

谈谈你对新律师法的理解及其意义
6. 修订后的律师法明确了个人可以开设律师事务所,并增加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如会见权、言论不受追究、不被监听等。7. 律师法还扩大了律师的保密义务范围,并完善了律师执业特别许可制度。8. 新的律师法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禁止律师事务所间和律师间的不正当竞争,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新《律师法》修改的亮点与完善
没有什么本质改变。跟宪法==行政法一样一般得不到很好的解释和适用。 新律师法对律师权利的规定几乎都是宣言口号式,这样的规则没有办法实现,这样的立法需要反思。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规则以宣言方式出现却没有任何法律后果,就注定不可能得到很好的实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 改变各部门“各打各的鼓,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 **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合伙人资格、设立程序及管理进行了规定,强调了律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4. **律师业务和权利、义务**:详细列举了律师可从事的业务范围,以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律师与委托人关系、辩护权、保密义务等。5. **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作为...

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赋予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律师是法律工作者...

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有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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