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突犯心脏病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算不算工伤?

有过病史,但单位负责人,仍不管不问,向常人那样对待,更有甚过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只限于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而关于疾病方面的,在第15条视同工伤规定中:只限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不能算为工伤。仅供你参考,详情你可在网上查此条例细则。很抱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6-09
算是工伤
第2个回答  2009-06-10
去报工伤了,有问题是保险公司赔偿,也不是公司承担,这些人太不人道了。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第3个回答  2009-06-14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上下班途中只限于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以上这些可以认定为工伤。
而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就明显不属于这一范畴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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