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差额拨款和全额拨款的主要区别是单位资金供给的方式或解决方案不同。
全额拨款,即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绩效等各项待遇均由财政全额拨款支付。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最大的特点就是资源不能由市场配置,主要从事科教文卫等公益服务领域。比如图书馆、档案馆、疾控中心、水文站等,各部委办局中不承担行政执法功能的二层机构基本上是全额事业编。
差额拨款,即在编人员的各项待遇由财政部分列支,单位自营收入补充的单位。
像医院、高校,报社、电视台等,都属于差额拨款。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一部分转为全额,一部分改为企业,数量正在逐步减少。
扩展资料: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
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
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参考资料: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