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6-05
二手房买卖一定先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做预告登记,通过银行按揭交易的一定做预告抵押登记。这是国家设定二手房交易的唯一合法途径,有些地区房管和银行不按这法定程序走,就是为了和中介谋取利益,完全违法,本人已上当,做为消费者,大家是积极的投述他们,让今后的消费者别在受到侵害。
第3个回答 2019-01-07
贷款条件:
1. 贷款发生时年满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还款结束时不超过60周岁;
2. 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留资格;
3. 有稳定的职业及收入来源(年收入不低于400万日元);
4. 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起点金额为500万日元(非居住者为1000万日元);
5. 贷款期限1年以上15年以内(自住不动产1年以上30年以内);
6. 贷款利率大约在3%左右(每年第七调整利息2次);
7. 贷款额度不超过不动产评估价格的50%;
8.正式审查手续费:独栋别墅或公寓32400日元(含税)/笔,投资用一栋楼54000日元 (含税)/笔(正式审查后,无论审批结果如何,正式审查手续费不予退款);
9. 贷款手续费:贷款金额1.62%(含税)减去正式审查手续费后的金额(贷款额在1000万元以下时,贷款手续费一律为162000日元含税减去正式审查手续费);
10. 提前还款手续费为提前还款金额的0.54%含税(还款金额在400万元以下时,手续费一律为21600日元含税);
11. 贷款条件变更手续费为10800日元含税/次
第4个回答 2018-08-04
可以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