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的几种情形

如题所述

大哥,,,,0悬赏啊,,,
第一种,侵犯公民、法人、组织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第二种,纳税争议,注意不是税务局的罚款,而是关于该不该纳、或者纳多少的争议;
第三种,海关法关于纳税的争议,基本同上
第四种,国家安全法,对当事人拘留不服的(注意不是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
第五种,社会保险缴纳争议
第六种,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认定结论、缴费费率、保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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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5

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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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0-08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
(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3)纳税争议案件;
(4)工伤保险案件;
(5) 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6)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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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4-29
简单记忆就是两种,有关自然资源和税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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