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因为第三者的介入,提出要和我离婚,我现在已经答应了,但是现在目前面临到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在夫妻期间,第一我们共同投入,在老家修建了一套房子,费用投入是7万(老家给父母盖的),第二是我们自己在外面刚买了一套房子,到目前为止投入13万,第三我们目前存款还有6万左右。因为她的离开,导致后面的房子月还款变的比较紧张(当时办理按揭的时候也是按2个人的共同收入来确定月还款额的),计划3年内还清银行的借款,现在也变的不可能了。我觉的很不公平,真的觉得自己在感情上很受伤,她这一走,要给她的钱都还不够,比原来计划惨多了。
因为她经常和第三者在一起,要求提出离婚,而我也容忍不下她继续和第三者交往,所以答应她的要求,那我们的财产应该怎么分才算合理呢?我觉的她应该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包括很多计划都打乱了,那她现在应该分走多少才算合理呢?如果是一半的话,那我必须把房子卖了才行,我觉的很不合理。所以想咨询一下知情的朋友:
1、如果要分的话,她可以带走多少钱?
2、毕竟她这一走,我觉的给我带来很多麻烦,可以争取到多少赔偿呢,如果按这个来算的话,那她又可以带走多少?
我们还没有孩子
æ¯ä¸ªäººå¨ç¦»å©æ¶é½æ³èªå·±å¤å财产ï¼å¯¹æ¹å°å财产ææ¯é¨åï¼ä½ä¾æ³åå²ææ¯å ¬å¹³ãåå²è´¢äº§æ¶æ³¨æåºå个人财产ãå¤«å¦»å ±å财产ååæ¹ç¶æ¯åºèµé¨åãç¶æ¯åºèµå¾å¾æ¯äºè®®æ大çä¸é¨å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