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2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没有收入只有支出,这样合理吗?
每个月是不是要零报税?如果之后还是没收入怎么办?会吊销营业执照吗?
问题是这样,公司是代验资的,那间公司已经抽离了资金.现在我公司只是一个空壳.
平时的支出不是从基本账户取的,是老板给现金的.
一、合理,公司成立之后,相当一段时间之内没有业务属于正常现象,只要零报税就可以。
1、如果超过半年没有业务,税务局的税管员可能会要求写情况说明,并劝关闭企业,但是这不是强制的,只要想维持这个公司,几年都可以。
2、如果年检的时候被发现抽逃资金,企业就没有办法通过年检,也不能继续经营。所以,年检时要提供符合工商部门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至于公司日常支出由老板付,视为老板代垫资金,可以先做其他应付款。
借:相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二、“新成立的公司只有支出,没有收入”这账依然要按正常账务处理,如果还是在筹备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工资、水电、房租、物料等)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正常营业后再一次性摊销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等;
如果已经是正常营业阶段,所产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归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等费用中;
根据所归集的费用登账后填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新成立公司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填报“现金流量表”);没有收入同样要做纳税申报(即零申报),填写对应地税、国税申报表到税务大厅申报。
扩展资料: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