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以后还需要回单位上班吗?

我在09年7月份申请了劳动仲裁。在7月22号这天,我公司收到了仲裁的通知书,领导找我谈话,其中说到:“如果要仲裁的话,要我自己提出辞职才可以,还劝我放弃起诉”。我自己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说:“我的公司收到仲裁统治书以后,我就可以不用去原公司上班了,并不需要提出辞职,可以在仲裁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问下:
1。“我公司收到仲裁统治书以后,我就可以不用去原公司上班了,并不需要提出辞职,可以在仲裁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可以吗?公司会不会以我无故旷工为由而开除我?
2。如果我不去上班,公司以我无故旷工为理由。会不会对仲裁或者以后起诉我公司产生影响?

问题1、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上班,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会因为旷工开除,如果职工违反了法律或者公司条例也会被开除。

问题2、不会对仲裁或者起诉产生影响。

只有没有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继续上班。

劳动者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但是,也有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只要任何一方没有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均应继续上班。

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除外。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后旷工的处理措施:

申请劳动仲裁后是可以继续回原单位工作的,因为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劳动关系尚存,所以职工和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当然如果职工不想回原公司工作也可以,并且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但是前提是公司有严重违法情形,比如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未提供劳动保障义务等情况。

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与单位要求职工去上班是两件不同的事,单位如果要求职工上班,若无正当理由,职工应当到单位上班,而不能以双方之间正在发生劳动争议就拒绝到单位上班,如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职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

若职工旷工已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单位将职工辞退也可能会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建议在单位未对职工做出辞退处罚决定前,还是应当按照单位要求到单位上班。但如果你在仲裁请求中要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那就没有回去上班的必要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18

问题1: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必须上班的,公司不得无故旷工。如果员工违反法律或公司规定,也将被解雇。

问题2。对仲裁或起诉无影响。

不提倡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继续上班。



劳动者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但,也有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只要任何一方没有通知另一方解除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都应当继续工作。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或者强迫用人单位冒险作业,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除外。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有权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有权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工作通过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命令部队操作风险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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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申请劳动仲裁后是可以继续回原单位工作的,因为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劳动关系尚存,所以职工和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当然如果职工不想回原公司工作也可以,并且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但是前提是公司有严重 违法情形,比如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未提供劳动保障义务等情况。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广东胡律师:

1、公司开不开除你都得支付你经济补偿,听你律师的;

2、影响不大,依然是要支付你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7-23
当然要继续上班。除非你已通知单位不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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