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解剖鉴定完毕后,法医是否应该将做病理解剖提走的内脏还给家属?

因为做了病理解剖,所以内脏被提走,那么请问家属有没有向法医鉴定部门要求取回内脏的权利?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鉴定部门拒绝返还,又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呢?

这个我有一定发言权,因为我们科负责整个地市级区域的医疗纠纷病理解剖,按照程序来说,家属首先通过当地的卫生局,现在叫卫健委进行委托,卫健委会联系当地的医疗系统病理科进行解剖,解剖的时候家属可以在场,同时公安/警察甚至当地法医也会在场拍照/记录等,然后把相应的脏器摘除做病理检查,再把切口缝合完整,然后把相应的脏器带回科室进行切片,一个面一个面的剖开,就像一块面包平行切开,然后分析看病变位置进行重点取材,固定,脱蜡等一系列流程,最后做成病理切片给病理医生诊断,这其中要花费很多时间,正常是45个工作日出报告,针对你提的问题“法医是否应该将做病理解剖提走的内脏还给家属”这个问题,家属可以通过向卫健委申请拿回,也是被允许的,但是有个问题,这些脏器已经部分被切开做病理,甚至全部做了病理,剩下一堆碎碎的组织块,可以拿回去,但已不完整,更不可能再放回到原来的解剖位置,所以,你有权利申请取回,但意义不太大,如果对于结果有疑问,可以申请把那些做好的病理切片借走到其他司法鉴定进行二次分析,但拿回残破的组织没有太大的意义,最后这些组织在几个月后会统一当作医疗物进行处理,不存在像有些网友说的留取标本或做他用,用心回答的,望采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24
可以摘取,但是必须采取措施保存,未经家属同意或者尸检结束,不得销毁或者移植,死者生前有器官捐献协议的除外。
如果不还,可能是被遗弃了。你可以起诉公安局,赔偿精神损失费,已经有胜诉案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24
说真的,现在社会,他就拿走了,你也不知道,他就说在里面,你能怎么说,

你又不能在打开。

也就是睁只眼闭只眼,你和他们法医部门说理难呀!

现在社会人特别黑的,没想象的那么好。火葬场,都可能把尸体解剖,把器官拿走,送到医院。

要不哪来那么多器官给正常人用,火葬场最关键的 不让家属看,烧完采可以看。

台湾不这样,家属可以全程监看,
第3个回答  2021-09-25
法医解刨鉴定完毕后,只要内脏还在没有损坏家属是有权可以要回的,如果拒绝返还可以问其原因,可以商量沟通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