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筹建期间的装修和房租发票还没到,可能要等开业后两月才能开出来,账务上应该如何处理?

RT
目前公司刚刚开业,不过前期的装修发票一直未到(装修款已支付),账务上这笔款项应该怎么做?
房子是找私人租的,预先支付了1年的租金,该发票房东也迟迟未找地税开来,这又该怎么做?
望高人写下详细的会计分录,谢谢了~
等开业后装修和房租发票到了,我还可以把它们做到开办费里面么?

另外,本月买服务业的发票时已经交了营业税等,那下个月初报税的时候,地税的申报表还要不要写?或者应该怎样做?

取得发票后按照下列文件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没有取得发票,我认为只能先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处理,待取得发票后,建议再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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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4
先挂账,待票据开出后再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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