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是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如阳光一般洒落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我们的祖先——原始人类对许许多多的
自然现象,如风、电、雷、雨等无法理解,于是 统统把这一切归于神明。出于敬畏,原始人类唱歌跳舞地对神明唱出颂歌,表达了人们的期望——风调雨顺,获得丰收等等。这便是诗的起源。
它源于宗教。还有一种形式,起源于劳动。原始人一面劳动,一面发出单纯而有节奏的呼叫,以忘却劳动带来暂时的痛苦和振奋精神,协调动作。渐渐这种单纯而有节奏的呼叫声,发展成为模仿劳动本身的声音和表达劳动者本身感情诗歌。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诗是韵文,从劳动时发生的;小说是散文,从休息时发生的。”所以我们说,诗是普遍的艺术,是一种最为古老的文学艺术样式。
诗最本质的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在艺术领域中,诗无所不在。诗美是艺术美的普遍因素的最高体现。诗歌的美也不时出现在非文学艺术的领域中,科学著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而在人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中也散发出智慧光彩都有诗的踪影。
诗并不是只在诗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
文学样式和艺术类型的共同质素。所以,诗是一种普遍的艺术,甚至是超过艺术疆界的艺术。
中外历代诗论对诗的本质有两种很著名人的界说:一是“诗如画”,二是“诗父音乐同质”。这两种界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因而当时影响较大。但是事实上,这两种界定法却缺乏科学性。
首先我们谈谈诗与画的本质;诗与画的相同之处,都是表现客观世界的现象,但是本质上差别却是异质的。诗歌与绘画在内容、塑造的形象,塑造形象的媒介上都有很大的差异。在内容上,绘画的主要内容是外在形象的艺术再现,它有留住客观事物外貌的倾向。而诗歌的主要内容是诗人内心情感的直接抒发,它回避精确的描绘,客观事物的表现是由诗中所抒之情暗示出来的。绘画塑造的是客观事物的视觉形象,而诗歌塑造的形象是诗人自己的形象,它借助想象而不是借助视觉。
还有一种情形,诗歌有时也塑造景物形象,在诗中形成画面。但这种画面是不确定的,是随着诗人或读者的想象而变化的。而绘画是静止的形象,是事物某一种特定时刻的形象。反之诗歌的画面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动的,而绝非静止。从塑造的形象的媒介看,绘画塑造形象的媒介是线条和色彩,而诗歌塑造形象的媒介是语言。
色彩和线条只能精确地再现客观世界,它在表现复杂的主观世界中就受到极大的限制。语言这种媒介却不受任何限制,它擅长表达复杂而微妙的精神世界,所以诗与画是异质的。
同样如此,诗与音乐在本质上也是不同的。虽然他们的形式特征相同,即诗歌和音乐都具有节奏感和音调起伏变化。虽然音乐在表现主观世界方面比绘画有更大的自由,但它却走得更远。它用节奏感和音调这两种抽象的符号去表现社会生活,太没有确定性,带有强大的随意性。艺术家的情感在音调里只得到了象征性的表达。音乐表现的情感缺乏绘画内容那种明确性和具体性。它走向了绘画的另一个极端。
诗虽然寻求音乐美,但诗绝不只是节奏和音调,它不是单纯的声音艺术。诗的主要媒介是语音而不是声音。声音在语言中的表现只是一种语调,所以诗歌的语言是义与音的交融后产生的“特殊语言”我们可以从朗读文章与朗诵诗歌中体会出来。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诗歌所表达的情感内容远远比音乐具有明确性。而诗歌远远打破了音乐的局限,给感情世界以更深邃、充实的内容和明确、清楚的外貌,它是音乐的“提高”。所以诗与音乐是异质的。
我们从探索诗的文体可能的角度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把握了诗的本质内涵。视点是创作主体与对象的独特关系。视点分为外视点和内视点,不同的视点带来不同的文体可能性。散文与绘画相近,散文以占有时间的人工符号——语言作媒介,绘画以占有空间的自然符号——色彩与线条作媒介,二者都有留恋自己关照对象的外貌倾向。无论在表现上采用写突还是象征,二者的视点都是外视点、具象视点。
而诗与绘画疏远而与音乐接近。音乐属于单纯的内心活动。它否定了视觉艺术的空间性,又对自己的声音进行否定,双重否定给予音乐表现无对象的内心活动以最大可能。音乐视点是内视点、抽象视点。然而诗与音乐有着明显的异质:诗是一次性完成,音乐是二次完成的,诗的媒介不是单纯的声音,音乐的声音直接成为目的;诗使情感得到具象化,(音乐是抽象的);等等但是诗与音乐都是直接表现内心世界。二者的视点都是内视点、抽象视点。这里我们可以审美视点为基准,可将文学分为两类:
一、外观点文学(即非诗文学)。外视点文学叙述世界,具有较强的历史反省功能,显示客观世界的丰富。
二、内视点文学(即诗和其他抒情文体)。内视点文学体验世界,以它对世界的情感反应来证明自己的优势,披露心灵世界的精微,内视点就是心灵视点,精神视点。
内视点将人带到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带到诗的世界。
诗是典型的内视点文学,在这里外在世界在心灵化过程中被进行分解和重新组合,物理时间和物理空间都失去意义。由于审美视点所制约,诗不需要、不容许、也不长于对外在现实实行广泛的描绘。诗不是散文。散文是:典型的外视点文学,它留恋自己关照的对象,遵照客观事物的一般规律,以散文的眼光去打量世界。而诗歌是体验外在世界,在视点上,诗的内视点表现出了诗歌的六个特征:
-、诗的主观体验产物
诗的创作过程就是化对象为体验、化客观为主观的过程。或者说是化物理世界为心灵世界的过程,也就是说外在世界的一切经诗人的主观体验而获得诗的生命。
二、诗具有梦幻色彩
梦幻的主要特征是来自于现实却又绝缘于现实,它是现实生活中的变异而产生于虚幻的空间之中,梦幻者的主要的特征是他对物理时空的摆脱。诗与梦、诗人与梦者在这一点上很相似,待是主观体验,因此,富有梦幻色彩。
三、诗是非逻辑结构
既然诗是主观体验,它就是不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而拒绝习惯的
自然规律和逻辑观念。诗在情出常态、思出常格、形出常规的反常中表现了更深层次的更加浓烈的正常;妙在反常。古人所谓“无理而妙”,“无理”就是对习见逻辑的排除。
四、心灵的直接表现
艺术都是心灵寻求解放与表现的结果,心灵是诗的直接内容,诗是内在体验的直接外化。心灵的直接表现使诗成为了普遍的艺术。建筑艺术是最不完善艺术,由于媒介的局限,建筑艺术家的心灵只能得到象征式的表达。而诗歌则是在时间上成面空间上成点的艺术。在直接性上,它与时间艺术的音乐相似,在具体性上,它与空间艺术的绘画相似。
五、诗的无名性
诗歌没有具体性,诗歌抒情主人公是没有具体指向的,诗歌的无名性带来高度的普遍性和概括性。
六、诗的往复回旋
心灵性、情感性的谱调大多是往复回旋、缠绵萦绕的。诗的内视点不象外视点那样的线性目光,诗的目光是流动的,上下左右,俯仰自如,往复回旋于内心世界。
关于什么是诗?这里不能用简单几句精练的语言加以概括和下定义的,历史上曾经有
郭沫若、何其芳纷纷给“诗”下定义,他们的定义虽然有一定的科学价值,但是没有全面地概括诗歌的形式特征和内容特的小。今天,
西南师范学院“中国新诗研究所”所长吕进教授精确地、较全面地、科学地概括了诗歌的本质特征,他是这样给诗歌下的定义:
诗是歌唱生活的最高艺术,它通常是诗人感情的直写。
诗歌并不直接反映生活,而是从生活中寻找人的情感,诗不长于细致叙述客观现实,而是长于细致地叙述感情浪花。诗的内容本质在于抒情,诗的歌唱生活即强调诗的抒情美,“歌唱”不只是“歌颂”,诗歌唱生活的感情是无限丰富的,或爱或憎,或哀或喜。诗是歌唱生活的艺术又决定了诗通常是诗人感情直写。诗都离不开诗人的经历、遭遇、个性、气质、理想、追求等等,在绝大多数诗歌中,诗人都公开或侧面“亮相”它们都是诗人的人格显露,诗人的心灵公开展示,诗人内心情感的直写。
在一切语言艺术中,诗歌是最高的语言艺术。诗的语言来自于生活语言,生活语言必须经过诗的处理达到“精致”化才能得到进入诗的王国的签证。吕老师的定义精辟地涵盖了诗歌本质特征,所以这个定义能够简略地回答什么是诗的问题。
诗是一种特指的语言文学体材。诗是追求美化的语言文学形式,因此,不同的语言都有各自对于诗的规矩,不符合各自语种对诗的要求的就不能叫做诗。以中文,汉语对诗的规矩是朗读节律工整对仗,不仅词汇优美还要朗朗上口。如果节律符合规矩但词汇不够优美,那就只能算是顺口溜而不能算是诗。中文汉语对诗和词的区分是确定的,各有定义。格律诗是中文、汉语对于诗的最经典规矩。诗的规矩就是诗的美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