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在成都贷款买的房子,房屋产权证和借款合同上都是我一个人。
现在结婚了,想取老婆的住房公积金,但不符合提取条件(只是共同还款人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怎样才能提取老婆的公积金一起还贷,该如何办理?
谢谢大家。
五、注意事项
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
2、委托人对划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应及时告知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
3、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5、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委托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
这是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委托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第3条的意思是说我这种情形我老婆是不能委托提取的。这个意思我不太懂,是不能委托提取?还是就是不能提取??